生二胎的条件是什么
生二胎的额身体条件
年龄偏大者不适宜
如果女性的年龄偏大,或者有其他方面的疾病(比如多囊卵巢综合症或子宫内膜异位症),那么,要再次怀孕的时间也可能会有所推迟,因为这种情况提高了胎儿畸形的概率。
时间太早了不适宜
如果前一个孩子是顺产的话,半年左右身体就会恢复就可以要第二个孩子。如果前一个是剖腹产的话,最好间隔三年左右,再要第二个孩子。
建议:孕前做体检,评估一下自身的健康状况。可以去医院向相关医生说明来意,做相关的孕前检查。如果发现疾病,应尽快医治,以免服用的药物对日后怀孕产生不良影响。
长时期服用避孕药不适宜
应在停药后6个月再怀“二胎”。如果长时间服用避孕药或放置节育环取,需环后观察3个月以上,无异常变化时才可受孕。在这段时期,最好采用避孕套避孕。否则,因停服避孕药或取环所致的非常排卵及子宫膜受损时怀孕,胎儿就不能正常发育。
特殊情况要不考虑生二胎
有两次以上习惯性流产或早产者,应把受孕时间往后推移12个月以上;如果你吸烟的话,最好在戒掉烟酒3~6个月后再怀孕。
另外,有关生二胎,专家建议女性朋友在生后至少等六个月再怀孕,这样子宫可以完全恢复到正常大小。并且,如果你是破腹产的话,六个月也可以允许伤口完全愈合。
生第二胎的政策条件
第十八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
(一)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州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三)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四)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第十九条 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
(一)具有本条例第十八条所列条件之一的;
(二)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三)一方系少数民族的;
(四)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
第二十条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可安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