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尊崇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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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八一建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的生效有利于强化全社会的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并进一步激励广大官兵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积极投身强军事业。
当前,中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着多元复杂的安全威胁。反分裂斗争形势更加严峻,国家安全还存在外部挑战,海外利益经常遭受地区动荡、恐怖主义、海盗活动等影响,太空、网络安全威胁日益显现,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危害不断上升。现在的中国更需要一支强大的军队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军事实力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失去军事力量这个保底手段,文化再璀璨也只能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南唐,经济再发达也只会是“只把杭州做汴州”的南宋,疆土再辽阔也只能是兵败甲午的晚清。拥有几千年历史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认识到,军队是一个国家繁荣强盛的重要保障。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但国际安全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世界并不太平。想一想那些被欺凌、被压迫的国家,看一看那些饱受战乱之苦和经济衰退影响国家的人民,就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尊崇军人,为什么要爱护军队。
解放军自诞生之初就始终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军队为人民打败了侵略者、赶跑了反动派,人民为了军队可以“最后一碗米用来做军粮,最后一尺布用来做军装,最后一个亲骨肉送去上战场”。今天长达几十年的和平环境来之不易,但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曾几何时,一些打着“还原历史”“寻找真相”“重新评价”等幌子的历史虚无主义言论在网络上传播,这不仅触碰了社会道德底线和国家法律红线,更引起了广大爱国群众的强烈愤慨。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2020年6月,面对外军的非法侵权挑衅行径,团长祁发宝在激烈战斗中身负重伤,营长陈红军和战士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为捍卫祖国领土主权、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壮烈牺牲。卫国戍边英雄群体的事迹感动了亿万中国人民。当烈士陈祥榕的骨灰运回家乡,部队领导问他的母亲有什么需要时,英雄的母亲说,“家里没什么困难,我没什么要求,我只想知道我儿子在战斗的时候,勇不勇敢……”这就是新时代的革命军人,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群众,英雄的事迹让广大网友瞬间泪目的同时,更点燃了中国青年参军报国的热情。
国家虽无战事,军人时有牺牲。2020年6月,第77集团军某旅火力科科长倾志明因高强度工作、过度疲劳引发脑溢血,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在海拔4500米的青藏高原上;2020年元旦,西藏山南军分区某边防团吉布哨所哨长欧阳叶,突患暴发性心肌炎因公牺牲。还有张超、余旭、郭豪、姜涛、鲁朋飞、李剑英……一个个英雄的名字,讲述着一个个平凡而又壮烈的故事,这些天之骄子用生命回答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信仰。
除了这些被人们深深铭记的名字,还有众多人民子弟兵默默地驻守在祖国的高原、沙漠和海岛,承担着保卫国家安全的重任。他们为了提高和保持战斗力,常年在高温、高寒或者低压、缺氧的条件下苦练杀敌本领,客观条件使他们与家人常常聚少离多,军嫂往往为了孩子的教育,或者照顾双方年事已高的父母,不得不与军人丈夫天各一方。孩子升学、父母养老、配偶就医时,那种找不到人、使不上力、帮不上忙的无助感曾深深困扰过不少军人。
绝不能让军人既流血又流泪,必须要为冲锋陷阵、英勇杀敌的子弟兵解除后顾之忧。我们要以国家法律形式明确军人的地位、维护军人的荣誉、保障军人的待遇,优待抚恤军人、烈士、残疾军人和他们的家属,更要对诋毁、贬损军人荣誉以及侮辱、诽谤军人名誉的个人和组织依法给予严处,而这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颁布和实施的目标所在。这部法律将尊崇军人从道德层面转化为制度安排、固化为法律规范,有力地确保了军人合法权益的落实,必然更加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今天的中国文明、富饶、美丽,全社会对军人的尊崇会进一步增强军队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这样也必然会有更多的优秀青年自豪地驾驶战车、战鹰和舰艇,以更强大的能力、更可靠的手段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和平繁荣,人民更加富裕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