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屠暮行为狼所迫文章翻译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田间休息处,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么屠户的残忍,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
《狼三则·其三》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狼三则·其三》注释
暮:傍晚。
为:被。
伏: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
去:离开
可以:可:可以;以:把。
顾:只是
计:方法。
遂:于是就。
死:杀死。
盈:满。
豕 :猪。
如 :好像。
则:就;那么
股:大腿。
屈:弯曲。
负:背。
方:才 。
乌:哪里,怎么。
死之:杀死它。
苫(shān):用草编的席子。
《狼三则·其三》赏析
《狼三则·其三》选自《聊斋志异》,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狼三则·其三》创作背景
《狼三则·其三》出自《聊斋志异》。蒲松龄出生于书香世家,他早年也曾想借助科举入仕,可惜屡试不第,只能以教书为生。他自幼便对民间的鬼神故事兴致浓厚。据说,蒲松龄曾为了搜集素材,在家门口开了一家茶馆,来喝茶的人可以用一个故事代替茶钱。借助这个方法,蒲松龄搜集了大量离奇的故事,经过整理、加工过后,他都将其收录到了《聊斋志异》中。
《狼三则·其三》作者介绍
蒲松龄,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济南府淄川(今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优秀短篇小说家。
除《聊斋志异》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总近200万言。蒲松龄生前,《聊斋志异》已引起周边人们的兴趣。《聊斋志异》刊行后,遂风行天下。在其后一个时期里,仿效之作丛出,造成了志怪传奇类小说的再度繁荣。许多篇章不断被改编为戏曲、电影、电视剧,影响是深远的。《聊斋志异》还很早便走向了世界,蒲松龄为中国、为世界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