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知识 什么是五四制
一、食品卫生“五四制”
1、四不:采购员不进,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员不做,服务员不卖腐败变质的食物。
2、四隔离: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划片分工、包工负责。
5、四勤:勤洗手、勤俭治家、勤洗澡理发、勤洗已脏工作服。
部分食品适宜低温贮存条件表
食品名称温度(℃)相对温度(%)保藏期限
冰肉-10—-18℃96—100数月
冰鱼1-℃¬—-18℃95—98数月
冰蛋-10℃¬85—90数月
鲜蛋-2℃¬85—88数月
鲜肉1℃¬—-1-℃¬60—8510日—22日
鲜鱼0℃¬—1℃95—981日—2日
鲜奶1℃—2℃70—751日—2日
苹果0℃85—904日—6日
西瓜2℃—5℃85—902日—3日
胡萝卜0℃90—954日—5日
菠菜0℃90—9510日—14日
西红柿0℃85—907日
马铃薯3℃—10℃85—905日—7日
黄瓜7℃—10℃90—9210日—14日
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
(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2、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发病快,潜伏期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中毒程度严重,病程长,发病充及死亡率高;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物无特异性;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以检测出有关化学毒物;误食混有强毒的化学物质或食入被有毒化学物污染的食物;临床表现因毒性物质不同而多样化,一般不伴有发热。
三、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患有痢病、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沤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同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水;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为什么会出现食物中毒及预防
食物中毒首先应有中毒的食物,并且该食物中带有足够剂量的致病因子,具备了这两条,即可引起食物中毒。
经分析,引起食物中毒常见的有十大因素:
1、不适当地冷藏食物(冷藏温度不够);
2、在室温下贮藏食物(室温在危险温度带范围内);
3、过早地准备食物(使细菌有足够的繁殖时间);
4、不适当地冷却食物(冷却时间过长);
5、不适当地加热食物(加热不彻底或低温长时间加热);
6、内务管理不善(偶然的污染事故);
7、交叉污染(卫生制度不健全,个人卫生习惯不良);
8、不适当地解冻食物(在室温条件下解冻);
9、食品加工或制作人员有感染并且有不良卫生习惯;
10、已加工的食物被污染。
个人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1、饭前便后要洗手;
2、煮熟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重新加热到70℃以上再食用;
3、瓜果洗净并去除外皮后才食用;
4、不购食来路不明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不购食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的小店或路边摊点上的食品(尤其是这些店、摊上没有密封包装的食品);
6、不吃已确认变质或怀疑可能变了质的食品;
7、不吃明知添加了防腐剂或色素而又不能肯定其添加量是否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