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的某些“贵族”的种族歧视言论该管管了

近期因为某外籍人士“吉胡阿莎”的林地纠纷引起热议,某些“贵族”的种族歧视言论纷纷露头。“吉胡阿莎”本人就声称偷盗的凉山奴隶是汉族的后代,某些人还声称汉族是最“孬逼”的民族,声言要杀死其他网友。
凉山地区的某族有很多吸毒、患艾滋病还偷盗,每年全国人民给他们大量的援助,希望在奔小康的路上不让一个民族掉队。然而某些自以为是的“贵族”反而恩将仇报,把凉山划为自己地盘,说国家掠夺了其资源,甚至扬言造反。
1963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1904号决议通过了《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宣言》,1982年1月28日该公约对中国生效。
公约第一条规定:
本公约称“种族歧视”者,谓基于种族、肤色、世系或民族或人种的任何区别、排斥、限制或优惠,其目的或效果为取消或损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公共生活任何其他方面人权及基本自由在平等地位上的承认、享受或行使。
第四条规定:
应宣告凡传播以种族优越或仇恨为根据的思想,煽动种族歧视,对任何种族或属于另一肤色或人种的人群实施强暴行为或煽动此种行为,以及对种族主义者的活动给予任何协助者,包括筹供经费在内,概为犯罪行为,依法惩处;
第七条规定:
缔约国承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尤其在讲授、教育、文化及新闻方面以打击导致种族歧视之偏见,并增进国家间及种族或民族团体间的谅解、容恕与睦谊,同时宣扬联合国宪章之宗旨与原则、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宣言及本公约。
西昌公安已经发了官方声明,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请依法严惩,希望这不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