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务知识点考点梳理(一)

03-24 生活常识 投稿:管理员
技术实务知识点考点梳理(一)


消防基础知识


本篇内容繁多,考分较少。考试约1-5分。邻近考试,分秒必争,四章内容通读一遍,不作复习重点。但以下梳理的考点,请务必掌握。


1.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2.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28℃≤闪点<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3.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沸溢和喷溅;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4.火灾的分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例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例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例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火灾。

D类火灾:金厲火灾。例如,钾、钠、镁、钛、锆、锂等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例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5.火灾的级别: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热量传递3种基本方式: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7.在火灾过程中,烟囱效应是造成烟气向上蔓延的主要因素。


8.建筑火灾发展过程可分为: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衰减阶段。


9.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冷却、隔离、窒息(一般氧浓度低于15%时,就不能维持燃烧)、化学抑制(常见的灭火剂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10.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可选用任一防爆型电气设备。 


 

建筑防火篇


本篇包含第二篇和第四篇的内容,主要梳理第二篇考点。第四篇以加油加气站、汽车库修车库和人民防空工程为主。这两篇合计约考50分左右,第二篇是复习重点,建议复习的时候结合《建规》及图示复习。


1.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指标:爆炸极限和自燃点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其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参数。


2.液体的生产和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闪点<28℃为甲类,闪点≥28℃且<60℃为乙类,闪点≥60℃为丙类。


3.气体的生产和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爆炸下限


4.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该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标签: # 火灾 # 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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