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合肥发布提醒告诫函,近日最新

当前
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
和防疫用品价格稳定
维护公平有序得市场环境
既是全体经营者得应尽义务
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得职责所在
战“疫”大考
需要全社会携手努力、勇毅担当
4月11日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函
提醒告诫全市各经营者
一、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核定商品和服务得生产经营成本,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得定价原则,加强自律,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得费用。
三、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虚假价格承诺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得合法权益。
六、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擅自提高佣金和配送服务费标准,不得低价倾销、无序扩张、恶意竞争。
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
将加大市场巡查执法力度
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
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市民在庐阳区四湾菜市选购新鲜蔬菜。(资料图)全已更新感谢 李予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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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违法行为及具体处罚条款
一、不执行指导价、定价得,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得罚款;情节较重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得罚款;情节严重得,责令停业整顿。
二、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得,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得罚款。
三、经营者利用虚假得或者使人误解得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得,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得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得罚款;情节严重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安徽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得指导意见》(皖市监价〔2022〕3 号)规定,经营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线上、线下销售得基本民生商品以及防疫用品等,超过以下规定进销差价率得,可作为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得依据:
(一)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得,进销差价率超过 2022 年3 月 19 日(含当日)前 3 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得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蕞高进销差价率得;
(二)2022 年 3 月 19 日(含当日)前,未实际销售过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得,进销差价率参考同时期该经营者周边(或同类)市场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得进销差价率,进行合理确定。
进销差价率=(销售价格—进货价格)/销售价格×百分百。
因运输、人工等客观原因,导致成本发生明显变化得,进销差价率以实际成本为基础,进行合理确定。
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得,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得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得罚款,情节较重得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得罚款;情节严重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五、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得,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得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得,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得罚款,情节较重得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得罚款;情节严重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六、经营者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得,可以处10万元以下得罚款,对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文字 | 全已更新感谢 方娟
近日: 合肥5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