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精神统揽推动人大工作

宪法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强调要在全社会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县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动宪法实施、法治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宪法贯彻实施成效和社会法治建设进程。县人大常委会应当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和领导,遇到重要问题要及时与县委沟通,努力将党的领导与保证宪法实施的工作统一起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要坚持学法用法,在提高践行法治能力上下功夫。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带头学法、用法、护法,既要确保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得到充分行使,又要依照宪法法律规定,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一是勤于学习,做“带头学法”的表率。采取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和主任会议集中学法等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意识,努力成为熟悉、崇尚、遵守宪法法律的表率。二是善于践行,做“科学用法”的表率。严格遵循法律,坚持依法行权、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把法治理念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善于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做到研究决定问题以法律为依据、履行职责以法律为武器、衡量是非以法律为尺度,努力将人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敢于发声,做“坚定护法”的表率。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行政权和司法权正确行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
二要坚持权力规范,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上下功夫。法治的实质和核心在于对各级国家机关权力进行监督和规范,而人大监督是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一是推动依法行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保证行为规范运作,着力打造法治和服务型。对事关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手段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加强对财权运行的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建立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开展工作评议,强化对被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促进被评议单位及领导干部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二是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司法监督,推进司法机关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强化民生监督。完善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方式,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法律保障。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办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要坚持全民普法,在增强社会法治意识上下功夫。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提。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引领指导作用,通过对宪法法律以及人大制度的深入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促使他们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人事任免,认真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命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增强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增强的法治意识。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途径,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鼓励代表参与法治实践,发挥“之家”和“工作室”的前沿阵地和平台纽带作用,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三是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培育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领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见证法治的进程、感受法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