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帝国兴亡史系列】神圣罗马帝国(下)(原创首发)
(9)大空位时期
腓特烈二世于1250年死后,德意志王国(German kingdom)分裂于他的儿子康拉德四世和另一位国王荷兰的威廉(William of Holland,死于1254年)手中。康拉德死后便是大空位时期(Interregnum),在这一时期没有一位国王能得到普遍的认可,而公国们就此得以巩固他们的基础,甚至变为更加独立的统治者。1257年后,王冠在归尔甫派(Guelph party)支持的康沃尔的理查(Richard of Cornwall)和卡斯提尔的阿方索十世之间展开了争夺,后者被霍亨斯陶芬派承认,但是从未踏上过德意志的土地。1273年理查死后,大空位时期以哈布斯堡的鲁道夫一世被一致承认而结束,他是一位未成年的前霍亨斯陶芬家族旁系成员。
(10)哈布斯堡王朝与卢森堡王朝
对于当时的德意志贵族而言,哈布斯堡的鲁道夫可谓理想的傀儡:空有辉煌的家世(腓特烈二世的教子、霍亨施陶芬家族的母系血脉),却年老(即位时55岁)力弱(当时哈布斯堡家族只在上勃艮第有零散的领地)。
然而他们都低估了这位伏枥老骥的雄才大略:1276年,鲁道夫一世以违反小特权为由,向擅自吞并巴本堡领地的波希米亚国王奥托卡二世宣战,最终在两年后于杜恩克鲁特战役击杀对手,成功将地域广大的奥地利变成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领土,从而一跃成为与波希米亚不分伯仲的德意志强藩。此后,帝国皇冠就几乎一直在波希米亚国王(主要出身卢森堡家族)和奥地利大公(哈布斯堡家族)手中流转,直到哈布斯堡家族出身的波希米亚与匈牙利国王斐迪南一世,从兄长皇帝兼奥地利大公卡尔五世手中接过帝国皇冠和奥地利大公国。兼任了奥地利大公和波希米亚国王的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及其分支哈布斯堡-洛林家族,则一直垄断皇位直至帝国覆亡。
然而这个时期即便是皇帝已经拥有了(相对于其他诸侯的)强大实力和广大的世袭领地,神圣罗马帝国的集权化道路依旧是举步维艰:鲁道夫一世将奥地利纳入家族领地的行径遭到了封建贵族的一致反感,以至于其驾崩之后,当选为罗马帝国皇帝的不是哈布斯堡的阿尔布雷希特,而是拿骚的阿道夫;控制了波希米亚、上萨克森、勃兰登堡等广大领土的卡尔四世所能做到的,只是颁布金玺诏书,确认诸侯的特权,以防止对立皇帝的出现和内战的爆发。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帝国改革可谓走得最远,但也仅仅是通过帝国议会与封建军制的改革、帝国统治院和帝国管区的设立,以产生一个由贵族所治,为贵族所服。而这个脆弱的在后来的宗教改革中被搅的支离破碎。至于世界霸主卡尔五世,这个因为西班牙和勃艮第文化背景而始终得不到德意志贵族拥戴的虔诚天主教徒,最终深陷宗教纷争的泥潭,黯然让位于其胞弟费迪南一世。
(11)政治格局的变化
13世纪同样见证了土地管理方式向中世纪晚期过渡的整体性变化,以损失贵族封建制度为代价,为政治权力转移到冉冉升起的资产阶级手中做了准备。金钱除了用于支付人头税以外,开始更多地代表农业的经济价值。农民更多地开始被要求上交土地税。“所有权”的概念开始代替古代的管辖权模式,尽管它们仍然联系得很紧密。在帝国辖区,权力联系得更紧密:无论是谁拥有了土地的管辖权,其他的权力也就应运而生。然而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一时期的管辖权并不包括司法权,事实上后者直到世纪才真正出现。法庭审判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统和惯例。
在这一时期,帝国所辖各区域开始转型为现代国家的前身。这一进程随着地域的不同区别很大,发展最快的地区很大程度上与古代日耳曼部落的区域重合。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帝国开始与德意志民族国家和日耳曼地域国家产生等价关系:腓特烈三世首次在国号上加上“德意志民族/日耳曼民族的”(Deutscher Nation/NationisGermanic?)的修饰语,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则在首次在礼仪头衔中加上“日耳曼尼亚国王”(Germaniae Rex),而传统上表达对日耳曼尼亚治权的头衔是责实不明的“罗马人民的国王”(Romanorum Rex)。
而因资本主义发展而富庶的北意大利城邦,如威尼斯、佛罗伦斯、比萨等等,持续地吸引着皇帝的注意和精力,使帝国对日耳曼与意大利其他地区的专注也减弱。
此外,帝国欠缺公认的王室继承法,因此一旦皇帝去世,往往造成各选帝侯继任皇帝的纷争,因而导致帝国的内战和陷入无状态。继位皇帝必须以武力战胜其他不支持的诸侯,或者必须想办法赢得多数诸侯的拥戴,才能维系皇帝的权威;在这种情况之下,神圣罗马帝国虽然有各成员国集结成一个核心“国家”之名,实际上却逐渐演变成为一个松散的“邦联组织”。
(12)内战
1618年6月26日,当时神圣罗马帝国境内有390个公国、侯国、宗教贵族领地、自由邦、自由城市、骑士领地等,而对于哈布斯堡奥地利在帝国内部重振皇权政策的反感,以及因为宗教改革造成的占诸侯大多数的新教诸候对天主教皇帝的敌视,最终引发了三十年战争。三十年战争使得日耳曼的经济倒退了近200年,犹如回到了农奴制的封建时代;又因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神圣罗马帝国内的诸侯可享有自主权。这使得皇权进一步的被削弱,帝国境内的诸侯各自为政,他们的领地有如一个独立的王国。三十年战争后,神圣罗马帝国共有314个邦国和1475个骑士庄园领地。到了18世纪,经历了波兰王位继承战争、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和七年战争等等内战,整个帝国形成三百多个独立的大小邦国,神圣罗马皇帝徒有其名甚至连德意志邦国的盟主都称不上,而世人对皇帝的印象,更多地是以奥地利为中心的哈布斯堡君主国的统治者,而非德意志第一帝国的最高君主。
(13)覆亡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神圣罗马皇帝利奥波德二世的妹夫,法王路易十六被推翻。而他的妹妹,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被法国共和处决,再加上“公平、自由、博爱”思潮的扩散,利奥波德二世极力联合欧洲各国君主,以武力保卫法国的君主制。1792年利奥波德二世正式与普鲁士缔结同盟,准备以武力干涉法国。但他却在这时暴毙。不过他的儿子,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继续了他的政策,更于次年与普鲁士、萨丁尼亚、英国、荷兰和西班牙组成第一次反法同盟。但这个联盟在1797年,因联军被拿破仑所率领的法国意大利方面军打败,被迫议和而土崩瓦解。
1799年,欧洲列强趁法军猛将拿破仑的军队被困埃及的契机,再次发起反法战争。这次帝国联同英国、土耳其、俄罗斯组成了第二次反法同盟。但同年底拿破仑只身返国,发动雾月政变并取得法国军政大权,成为法国第一执政。此后拿破仑亲自指挥意大利方面军,回头对付反法各国,于1800年打败联军,帝国不得不与拿破仑议和,解散反法同盟。而拿破仑在政变结束后三周发表的公告中,宣布“大革命已经结束”,令欧洲列强稍微安心,再加上他们的实力受损,因而暂时放弃反法的行动。但拿破仑的野心令欧洲在几年后再起干戈。
1804年5月18日,拿破仑称帝。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见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崛起加剧了德国诸城邦的分化,担心法国再次扩张,与神圣罗马帝国抗衡。因此,他决定纠合英国,俄国,瑞典和那不勒斯,组成第三次反法同盟。1805年,帝国在俄军支援下入侵法帝国盟国巴伐利亚。而那不勒斯则和帝国军一道进攻拿破仑在意大利的盟国。不过拿破仑迅速做出反应,自本土挥军渡过莱茵河。12月2日,法、俄、神圣罗马三国皇军,在奥斯特利茨了一场“三皇会战”。拿破仑最后不但守住巴伐利亚,更攻入哈布斯堡领地摩拉维亚,更将帝国军赶出意大利,并在普鲁士境内打败俄援军。
12月16日,法国和帝国最终签订《普雷斯堡和约》。和约签订后,拿破仑决定成立以自己为护国公的莱茵邦联,以整固自己在德意志地区的盟友。1806年7月12日,在拿破仑的威逼利诱下,16个神圣罗马帝国的成员邦签订了《莱茵邦联条约》(Rheinbundakte),脱离帝国,加入邦联。此举严重削弱奥地利在德意志地区的领主地位,令弗朗茨二世大为不快。拿破仑为了吸引更多国家加入邦联,决定亲手终结神圣罗马帝国。因此他对奥皇弗朗茨二世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他解散神圣罗马帝国,并且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和罗马人民的国王的称号。最后弗朗茨二世于1806年8月6日放弃神圣罗马帝号,仅保留奥地利帝号。神圣罗马帝国正式灭亡。
(四)行政区划(1)帝国版图神圣罗马帝国版图以德意志地区为核心,大致相当于今日的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瑞士、卢森堡和列支敦士登全境,丹麦、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大部,法国东部、波兰西部和意大利北部。横跨阿尔卑斯山南北,是中世纪欧洲唯一拥有帝号的大国。帝国疆域在霍亨斯陶芬王朝亨利六世皇帝(1191~1197)在位时达到最广,超过百万平方公里。大空位时代帝国疆域日益缩小,直至哈布斯堡王朝腓特烈三世(1452~1493)时改国名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这表明帝国疆域仅限于德意志一隅。查理五世(1519~1556)时代帝国版图再度扩张,但已无力挽回帝国衰败的颓势。1806年,拿破仑大军推翻帝国。此时帝国疆域大致只包括以奥地利为中心的60万平方公里哈布斯堡王朝领地。
(2)帝国首都
神圣罗马帝国没有明定的首都,因为神圣罗马帝国皇位先后由德意志国王、卢森堡伯爵、奥地利大公兼任,只有国王(伯爵、大公)与皇帝的居住地。例如:马格德堡(奥托王朝)、施派尔(萨利安王朝)、布拉格(卢森堡王朝)与维也纳(哈布斯堡王朝);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重要城市,如亚琛(皇帝加冕地)、雷根斯堡(帝国议会所在地)与纽伦堡(皇室宝物保管地)。
(五)帝国人口在公元962年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统治着470万人口;1000年时,增加到700万人口;到1100年增长到820万;到1200年达到1020万。到1600年人口达到2300万人。
(六)历代皇帝约1000年左右的神圣罗马帝国马克西米利安二世时(1564-76)的帝国徽章主条目: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自奥托一世(奥托王朝第一任皇帝)由教宗加冕以来,每一位罗马人民的国王都希望获得皇帝名号。但由奥托一世所创建的帝国,其皇帝称号来自于教皇赋予的“西罗马的皇帝”称号,皇帝通过征服意大利来取得“罗马皇帝”的合法性。帝国的所谓选帝侯,其直接选举的当为“罗马人的国王”,而非皇帝。因此,并非每一位德意志统治者都可以成为皇帝,只有进军意大利,接受教皇加冕的强者,才可获得这一殊荣。
神圣罗马帝国的范围,在奥图一世和后代的不断使其有地区纳入、加盟下,从日耳曼平原北至波罗的海,东达今天的波兰部分,并南抵今天的瑞士、波希米亚、奥地利和意大利的北部。打从一开始,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即面临一个相同的难题,也就是如何保持对德意志和意大利这两个不同地区的控制,因为两地中间隔着阿尔卑斯山脉,统合上并不容易。[6]
神圣罗马帝国的成功,基本上是受惠于日耳曼和意大利这两个主要成员。日耳曼人并没有消除多少野蛮的特性。他们很早就被查理曼征服。帝国也从意大利的文化、科技和贸易等方面获利良多。意大利人欣然接受由帝国确保的和平与稳定,因为他们曾在五百年前受到入侵。由帝国所提供的保护防卫了罗马教廷,并且让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得以开始发展。
帝国皇帝的军队由教会土地的佃户所担任,他们有义务为皇帝服军役,是皇帝在与教会决裂而失去权威前这些士兵是皇帝军队的多数。第二种重要的部队是由庄园农奴组成的兵团,虽然他们一部分会在接受最好的训练与装备后成为骑士,却不是自由人。第三由帝国分予土地的自由民、军户、农民、骑士也有义务服从号召。之外帝国内所有的部队皇帝理论上皆有权指挥,各公国在皇帝的请求下也会提供军役的号召。这些军队会被用来镇压由帝国内贵族和农民所参与的暴动或政争,也必须抵挡来自北方的维京人和东方的马札儿人所发动的入侵。
在奥托王朝与萨利安两朝,皇帝还有实际的权力,帝国军的指导权让皇帝在具掌控帝国内成员的实力。
然而,皇帝和教皇之间的对抗,间接的形成了日耳曼的未来命运。这项对抗是关于皇帝对主教职位的授予,和日耳曼境内其他教堂神职人员的任命。教皇葛列格里七世反对这项措施,因为如此一来导致教堂神职人员的职位买卖,成为主要的贪污腐化来源。神职人员的职位常常落到出价最高的竞标者手里。在长期数位教皇和皇帝之间的竞争,教皇赢得选择主教的权利。在这场争执中,帝国就在日耳曼爆发了内战。
削弱了皇帝们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统治权。当皇帝被暂时逐出教会并且投注于对抗罗马的战争时,帝国的政权就已失去效力。在未受到皇帝的干预或帮助之下,地方上的日耳曼亲王团结自己的力量并与维京人作战。在意大利,兴起中的城邦国家联合起来组成伦巴底联盟,并拒绝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地位。
因此随着德意志各诸侯离心倾向的加剧,皇帝的地位不断下降。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黄金诏书》)以后,皇帝实际由王国境内七大选帝侯选举产生,他们是最古老同时也是最具权势的三大教会诸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四大世俗领主: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滕堡公爵,勃兰登堡藩侯,本身代表帝国的成员国不再认为皇帝与帝国有实际价值。
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政权,自此从皇帝身上转移到地方上的亲王和城市。皇帝的军队叛乱,占领由他们驻守的城市和城堡,并宣布这些地方被解放。而当时的皇帝为重新夺回意大利,对日耳曼地方上的亲王作了很多的让步。到了十三世纪中期,神圣罗马帝国便已名存实亡,皇位更虚置达二十年。日耳曼的亲王只关心自己所保有的东西。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并不接受日耳曼的统治者,而且他们也强大得足以防卫自己。
中古时代的皇帝是由日耳曼的亲王推选出来的,但仅徒具空名,对地方的控制力远远不及他们对自己家族庄园的掌握。几个世纪以来,日耳曼只能算是欧洲的一股小势力。[7]
16世纪时,哈布斯堡家族试图重振皇权,但因欧洲各国和德意志诸侯的联合反对而作罢。
(七)区别拜占庭实际上,神圣罗马帝国与拜占庭帝国没什么直接关系,这里说的罗马帝国应与神圣罗马帝国加以区别。拜占庭帝国,乃是罗马帝国的君士坦丁大帝于330年迁都拜占庭,并改名为君士坦丁堡,将罗马帝国划为东、西两部分,其中的东罗马帝国,常称其为拜占庭帝国。(当时的拜占庭人仍自称为“罗马人”。)
(八)和罗马帝国的区别神圣罗马帝国(The Holy Roman Empire,962~1806A.D.)
1. 渊源:由东法兰克王国蜕变而来,公元九六二年东法兰克王国国王鄂图一世亲至罗马城,跪在查理曼曾经跪过的地方,要求教皇约翰十二世(John XII)为他举行加冕典礼,要求人民称他为「罗马人的皇帝」,并将东法兰克王国改名为「神圣罗帝国」。
2. 国策:以古罗马帝国的真正继承人自居,处心积虑完成其理想中的领域——包括一切***国家在内。
3. 疆域:全盛时期包括尼德兰(Netherland,包括今荷兰及比利时)、日耳曼、波希米亚(Bohemia)、奥国、瑞士、布根第以及意大利北部。(英、法、西班牙、瑞典、丹麦、挪威等***国家均未曾隶入版图)
4. 宗教:原则上支持罗马教皇;实际上,教皇与皇帝间明争暗斗。
5. 帝国组织:皇帝无实权,帝国组织松散而庞大,皇帝之下的诸侯(Vassals)、主教区(Dioceses)、武士团体(Knights)及自治城市(Free Cities)各自为政,理论上连系各成员共同辅助皇帝的公会(即帝国会议Diet),事实上沦为各方争取特权之场所。
6. 帝国隐忧:(1).地方主义(Particularism)盛行,区域间难以合作。(2).历届皇帝驰心外务,内政不修,臣民离心离德。(3).政教之争,打击皇帝尊严。
拿破仑战争之后,哈布斯堡的奥地利皇帝宣布放弃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神圣罗马帝国灭亡。德意志诸邦国组成了松散的德意志邦联(Deutscher Bund)。有38个组成成员,包括:
1个帝国:奥地利
8个王国:
普鲁士
丹麦(其国王属于荷尔斯泰因-哥道普家族,作为荷尔斯泰因公国的领主而享有德意志邦联成员身份,直到1864年的普丹战争为止)
巴伐利亚
萨克森
巴登
荷兰(其国王作为卢森堡大公而享有德意志邦联成员身份)
英国(国王源自德国汉诺威公国,享有德意志邦联成员身份)
黑森大选帝侯
3个大公国:
符滕堡
黑森-卡塞尔
萨克森-魏玛
11个公国:
萨克森-哥达
萨克森-柯堡-梅宁根
萨克森-阿尔滕堡
萨克森-柯堡-哥达
不伦瑞克-沃芬巴赫
荷尔斯泰因-奥尔登堡
梅克伦堡-什未林
梅克伦堡-斯特雷利茨
安哈特-德骚
安哈特-伯恩堡
安哈特-哥滕
11个亲王领地:
霍亨佐伦-黑兴根
霍亨佐伦-西格马林根
拿骚
列支敦士登
施瓦岑堡-桑德豪森
施瓦岑堡-鲁多尔施塔特
瓦尔戴克-皮埃蒙特
长系琉森
幼系琉森
绍姆堡-利佩
利佩
4个自由市:
吕贝克
法兰克福(美因河),
不莱梅
汉堡
(九)总结与评价(1)总结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完全是中世纪式的,皇帝没有实权,实际权利掌握在300多个大小领主手中,(对此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哲学家伏尔泰曾有如下评价:“神圣罗马帝国既非神圣,也非罗马,更非帝国。”)所以它的统治是很分裂的。各地领主完全自治,拥有自己的军队,朝廷,甚至有收税的权力。[9]
一位商人走200公里,竟然需要交13次税!这种制度严重足碍了帝国的工商业发展。而且,教皇在此也有很大权力,著名的“什一税”就是教皇的发明。由于神圣罗马帝国借助教会来宣扬自己的神圣性,它对教会也负有义务,因此多少受到教会制约。虽然其中也有个别皇帝凭借自身能力与魅力迫使教会就范,但也是表面与暂时的。总而言之,这个帝国的国力是很差的。
另外在“三十年战争”后,帝国被其他国家分成300多小国,沦为二流国家。
(2)评价
法国文学家伏尔泰曾这样评价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神圣罗马帝国在历史上未有过正统的根源与名号,与前罗马帝国几乎无任何关系。
教宗利奥三世认为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的加冕标志着神圣罗马帝国的开端,不过作为历史研究,由于查理曼与奥托一世的统治核心区域和统治方式的截然不同,一般的历史研究还是认为查理曼的帝国和奥托一世的帝国算成2个帝国。
但是以欧洲传统的皇冠(王冠)传承理论来说,无论谁在哪个地区立国,只要皇冠仍是原来那顶皇冠(王冠),就算作是同一个国家的规则,则奥托一世只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个王朝的开创者,而不是帝国开创者。
这与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是一样的,东罗马帝国在历史研究上往往与罗马帝国被认为是2个帝国。但在皇冠传承上来说,东罗马帝国的皇冠是罗马帝国的皇冠分出来的,自然是同一帝国,尤其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
这种现象在王国也有类似情况,如西哥特王国是在图卢兹建立的,主要控制区域是今法国南部地区,后来迁到托莱多,主要控制区域也变成今西班牙地区。则汪达尔王国建立时在今西班牙地区,后来迁到北非去了。
因此,查理曼帝国是否算作泛义的神圣罗马帝国,因为划分标准不同,历史学家持不同意见是正常的。在《席德梅尔的文明Ⅳ》中,就将查理曼算作神圣罗马帝国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