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述的功能意义(一)
我们知道,在对不同记忆对象进行感知并达到初步记忆的情况下,它们能够保持的时间长短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同样被记住的内容,同样都达到复述程度的各个信息点,它们在主体内部所留下痕迹的深浅是不同的,由此也潜在里规定了各自保持时间的长短。其中,大多数信息保持的时间都相对较短,只有极少数能长期保持,由此导致了消失或遗忘的信息量随着时间的延长有逐渐减少的趋势。也就是说,在所有被记住的信息中,各自保持时间的长短是不均衡的,保持时间短的占的比例多,保持时间长的信息占的比例少,并且有逐渐递减的趋势,这一点其实正是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所反应的。但是,遗忘不是先快后慢,不能说,开始遗忘的快,后来遗忘的慢,而只能说先多后少。因为,每一个信息点或单元内容在感知时已经注定了它能够保持的时间,痕迹浅的自然会很快消退,痕迹深的则能保持较长时间,之所以出现先快后慢的遗忘现象,根本原因在于大多数信息的痕迹都很浅,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这些信息在记忆结束后的早期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大量消退,只有极少数痕迹深的能够坚持较长时间不被遗忘。总之,遗忘的规律本质上不是先快后慢,而是先多后少。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提出了“及时复习”的记忆原则。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在初步记住后,应及早复述、复习,以巩固学习的成果,避免遗忘。因为大多数信息只能保持很短时间,“及时”才能趁大量的浅痕迹信息尚未消退时就予以强化,使这些信息得到有效的加强和巩固,制止或减少了初期信息的大量流失和遗忘,减弱了学习成果的损失和浪费。当然,“及时”是基于痕迹浅、保持时间短的信息而言的,对于已经形成深刻痕迹并能保持较长时间的内容,则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在痕迹还强、印象尚深时,就进行复习,有时是一种浪费,必须把握好一个尺度和火候。因此,对于强化记忆效果来说,“及时复习”应改为“适时复习”才更为恰当和准确:适宜的时间,适当的时间间隔。也正因为如此,随着复习进程的延续和复习次数的递增,复习时还要遵守“先密后疏”的原则,因为,每复习一次,记忆痕迹就会加强一些,保持时间也就延长一些,我们复习的间隔自然要延长一些,直至痕迹的强度足够高时,不用再重复也能永久保持。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在对一个具体的记忆对象进行复习或复述时,多样的复习策略也是必要的。例如,过量复习,多角度重复,变换顺序;不同的表达渠道和表征方式:自问自答,写出来,文字的变成图表,讲给别人听;以及多种方式的实践应用:答问,解题等,都是可资选择的复述策略。总之,采取多样的复述策略,而不是单一、机械的复述方式,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内容的认识与把握,有助于强化记忆痕迹,提高整个记忆的效能。
总之,及时复习,适时重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予以强化,都是根据记忆与遗忘规律而制定的记忆法则。但现实中,各种原因使得我们常常违背这一原则,结果造成了好不容易获得的成果,由于没有跟上后续的学习而功亏一箫,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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