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倡旧楼改造加装电梯的建议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生活环境、生活品质的改善与提升已成为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然而一些特殊因素却阻碍了市民不断提升物质生活品质的愿望,尤其是市区一些老住宅区的多层居住楼没有电梯给很多居住者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问题。因此,建议对这些住宅楼加装电梯,这是一个民生问题,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在旧楼加装电梯是非常必要且行之有效的办法。现提出旧楼加装电梯的理由和建议如下:
一、理由: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市兴建的大量住宅,由于受当时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大多无电梯设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年龄增长,现居住在5、6楼甚至8楼、9层楼的居民,每天都要经历着爬楼的生活,特别是老病殘者,拄着拐杖上下楼,拖着病体爬楼梯,生活极为不便,有些老人干脆一天都不出门,成为老年人居家养老之痛,爬楼梯之苦,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大难题。
(一)如果旧楼没有加装电梯,还会对一些住在高层住户的需要急救者,带来很大的阻碍。对于他们来说,电梯可谓是“生命的升降机” ,急救就是跟死神“争分夺秒”,对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来说,抢先几分钟就有生的希望。目前,我市已步入老龄化城市行列,老年人日益增多,加装电梯对老弱病残者而言,不但可以解决他们的出行之难,还可以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二)加装电梯不仅使生活更加方便、舒适,也提升了楼房的品位,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加装电梯之后,不仅方便出行,房价也得到了一定的升值,住户也住的更加安心。目前需加装电梯的旧楼多在老城区,是寸土寸金的好地段,但因为没有电梯,二手房价普遍比同地段的电梯楼低10%-15%,甚至更多。如果这些旧房子能装上电梯,房价至少能升值1000-1500元/平方米。以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来计算,能升值8万-12万元,就算除去两三万元的电梯安装费,增值部分仍然可观。
二、意义、可行性和制约因素
(一)加装电梯的社会意义
1、据不完全估计,市区多层旧住宅总面积约为450万平方米,分布在下吕浦、黄龙、水心、上陡门、新城等40多个社区内。多层加装电梯可以解决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解决他们的居住困难,降低了新楼供应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缓解楼市紧张和抑制楼价上涨幅度过快的作用,实为利国利民大好事。
2、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对新的经济适用房的建造标准可供规划和设计方面的参考数据。
3、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能使旧房住户的居住生活质量得到改善,住户安心居住,减轻许多住户为购新房而带来的经济压力,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也给城市管理带来方便。同时,由于加装电梯代价不太小,把上万套旧住房改造成经济而功能完善的住房,等于为社会增加了巨大的财富,使旧住宅的社会效益大大增加。
(二)加装电梯的可行性
根据对我市水心居住区、上陡门住宅区、桥儿头居住区、下吕浦居住区、华盖小区、小南门路组团、人民路组团等地的考察,大部分的多层住宅是可以改造加装电梯的。
1、技术并不复杂,有成熟的加装范例可借鉴;
2、占地小,每台约1.5平方米;
3、造价不高,约20-30万元/台/套;
4、工期短,一般3-5个月就可以完成一座楼的改造。
(三)加装电梯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也相继开展了多层加装电梯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广州市已成功为500多幢楼房安装了电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多层加装电梯工作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1、居民意见难一致。由于年龄、经济条件、楼层高低等不同因素,楼房的住户对加装电梯事项往往意见不一致,利益各异,众口难调。
2、资金难筹集。目前住在上述考察的楼房中的一些住户收入偏低,若出资额超出底线,则出资存在压力,导致资金筹集落空。
3、评审手续复杂繁琐。加装电梯事宜涉及部分建筑面积的变更,相关产权证变更难以操作,影响了居民付款的积极性。
4、电梯日常管理难。电梯投入运行后除维保公司负责维护和抢修外,还需要有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
总而言之,多层加装电梯之所以会遇到上述困难而难以有效推进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的重视扶持推动和一整套完善的配套政策加以规范和引导。
三、办法:
旧楼加装电梯需要的引导和协调,成立专门的协调小组,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消防、交通、安监等部门,互相配合。
(一)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1、制定建设、管理政策。尽快出台《温州市住宅加建电梯暂行办法》,制定加装电梯的业务流程,制定部分业主财产损失的补偿办法等各种问题的相关政策。
2、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组织规划、建设、市政园林、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审或限制审批期限。
3、减免税费政策。作为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可参照国内其他城市做法,享受在规划报建、项目审批、税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尽量降低工程造价。
(二)规范建设、管理程序
1、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小区或楼房,可由业主或业主个人牵头,作为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设方,自行负责组织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或者经房屋所有业主书面委托,房开公司、物业公司、建筑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也可作为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需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提出申请报批。
2、建设单位或建设方,应对业主的出资比例、维修养护及对采光、通风受影响的业主适当补偿等事项,事前进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3、加装电梯方案应设计合理。原则以加装后不影响原有房屋的通风、采光、结构安全,并符合消防、城市景观等专业管理要求。
4、多渠道的筹集建设资本。可由住户集资、房屋维修基金补助及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加层出售等方式,或动员开发商投资、电梯厂商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三)完成改造后的使用管理
参照社会物业管理,由物业公司或街道居委会负责管理,住户缴纳适当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