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朝代开始,国人晚上出门不算违法了

12-24 生活常识 投稿:管理员
从什么朝代开始,国人晚上出门不算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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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方特邀作者风起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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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曾多次提及元宵佳节,月夜赏灯的盛景。城市中的上元节夜里人头攒动,车马喧嚣,也屡屡成为了梁山好汉搞事情的场所:
先有宋公明夜看小鳌山,被刘高陷害,引出了花荣、秦明和黄信一筹好汉大闹清风寨;后有梁山人马趁元宵节夜里百姓赏灯城中无备,袭击大名府,搭救玉麒麟;大聚义后,宋江一心招安,带着众心腹到东京探访李师师,不想忍了一肚子鸟气的黑旋风李逵狂性大作,杀将起来,将东京搅了个鸡犬不宁,同样是发生在元宵夜里。

历朝有宵禁制度,只有在诸如元宵节这样的特殊日子里,才允许普通百姓夜间出外走动。那么,古代的宵禁制度从何时开始,又走过了怎样的发展历程呢?目的无非三点。
首先自然是防备盗贼,影视剧中常见的城中一队队巡夜的士卒,还有那些唱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打更人并非虚构,是真实存在于历史中。

倘若是战争时期,城外敌军的探子或者奇袭部队,也肯定是晚上进入城中。此外,灾荒或者战乱都会产生大批的流民,如果夜间城中无人防备,流民一股脑涌入,治安之混乱简直不堪设想。有了负责宵禁的官吏时时探查,便能对上述情况起到一定的防御作用。


宵禁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周代,《周礼·秋官司寇》列出“司寤氏”一职位,并明确其职能:“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这便是最早专门负责夜禁事宜的相关职司的记载。

《史记》中写到:飞将军李广喝酒喝到很晚,回去的路上走到霸陵亭,被霸陵尉拦下。李广虽然自报家门,霸陵尉却仍牛哄哄地说:“大将军尚且不允许夜行,何况你呢?”李广只好在亭子里挨了一宿。可见到了秦汉时期,夜禁制度已经颇为严格,就算是位高权重也不能逾矩。
盛唐虽然气度恢弘,自由开放,但于宵禁一事却没有丝毫放松,反而更加严格和系统。
在唐代,鸣街鼓不仅是城门及宫门开启或关闭的信号,也是百官上朝办公的时钟,同时又是夜禁开始与结束的标志。在规范的宵禁管理制度下,白日的长安车水马龙,是繁华的国际都市;当夜晚来临,长安城便“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一派清冷寂寥了。


唐传奇是中国相对早期的小说文学形式,字里行间展开了一幅唐朝的市井生活画卷,其叙事情节自然也受到当时社会制度的影响,其中宵禁便是一个重要且有趣的因素。
在唐传奇中,常常涉及鬼怪神魔,而这些异时空的生物,在白天往往只是偶然现身于人们的生活,到了夜禁开始之后,街道上空无一人,白昼的花花世界此时便为这些“神鬼所占据。
《裴通远》一篇中,家在崇贤里的主人公裴通远的妻女,去通化门观看唐宪宗的殡葬,至夜方归。坐车到天门街时,夜鼓响起,母女两人再往前行,遇到一位跟在车旁的白发老妪。一问之下,老妪也住在崇贤里,母女两人便邀老妪她同行。不想老妪在里门下了车后就消失不见,而与这位神秘老太同车的几个女子竟相继死去。
正是有了宵禁制度的潜在设置,才引发了阴阳两界的时空转换,令故事情节显得紧张而又神秘。
宵禁制度发生松弛,是在晚唐和五代。
原本唐朝实行坊市制,“坊”是里巷的意思,多用于街巷的名称;“市”是指聚集货物,进行买卖或者贸易的场所。白居易诗中曾写道:“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可见当时长安城有十二条大街,街道整体划一,所以房屋结构像围棋棋局。唐朝严格系统的宵禁制度,便是在坊市制基础上形成。


安史之乱后,掌控力每况愈下,甚至演出了皇帝在兵乱中仓皇逃出都城的戏码。宪宗、文宗和宣宗这样的帝王,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内斗宦官,外控藩镇,以及防备吐蕃南诏这些虎视眈眈的邻居,难以分出时间管理内政细务。坊市制越发难以维持,卖油的,卖点心的,卖小玩意儿的小店铺便如同雨后春笋出现在这些坊区中。
《唐两京城坊考》记载,长安南崇仁坊集市繁盛,“一街辐辏,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属于中国人的“夜市时代”就此到来。
北宋初创,便将宵禁制度的“一更”宵禁变为“三更”宵禁,一方面说明赵氏官家们统治变得人性化,另一方面也可见宋朝皇帝们的自信,认为在自己的统治下,扩大夜间的开放程度,并不会引起太大的治安问题。为了方便市民夜间贸易,汴京城门很晚才关,而城内却无时间限制。
《东京梦华录》记载,马行街“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在潘楼街,“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物、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
可见大宋朝夜市空前之繁华。而到了上元节这一天,汴梁城中各处张灯结彩,人潮涌动,更盛于白昼。而像宋徽宗这样爱玩的皇帝,则会在城门外专门设置的看位,夜间观灯,与民同乐。

到了清两朝,皇权制度森严,宵禁也“死灰复燃”。两朝法律明文规定:
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禁的,笞打三十下。
如果是在京城违犯了夜禁的律法,则惩罚更为严酷。特殊情况下,只有疾病、生育以及死丧可以通行。但如此严格的宵禁制度,似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用处。
明末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一书中写道,中国“各个城市都有千百名更夫在街上巡夜,按规定的间隔敲锣,而且街道都有铁栅并且上锁。尽管如此,宅院被夜贼抢劫一空的事还常常发生,这或许因为更夫本人就是盗贼,或者是和盗贼合伙。”此时中国之城市面貌,与两宋时相比,不由令人叹息。


北京街上的宵禁,直到晚清时还在实行。辛亥革命后,绵延数千年的宵禁制度才终告废除。
宵禁的存在,在战乱频仍时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维护治安之用。但当经济发展,商业社会需要前行之时,这种制度就不免成为了阻碍进步的枷锁。制度本身无对错,如何根据时代的发展需要采用相应的政策,才是为政者必须不断思考的问题。
参考资料:曹胜高《论晚唐宵禁制度的松弛及其文化影响》、郭建《古代的宵禁制度》、骆彦宁《宋代夜间治安管理研究》、梅雪《唐代宵禁制度与唐传奇的时空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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