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朝阳区环保局个人廉政承诺书 2015/4/9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本人郑重承诺:
1.增强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市、区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环保部六项禁令,积极参加各类廉政教育活动,做“守规矩、讲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
2.自觉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局内各项组织、财经及工作纪律,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或互相宴请,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不参与以任何形式由监管、服务对象支付的消费娱乐活动。
3.公正高效执法。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双人执法、执法三联单等工作程序及规定,不弄虚作假,不单独与被检查单位商谈有关事项处理意见,不对管理相对人传递信息,说情包庇,杜绝人情执法、显失公平、纵容环境违法等行为的发生。
4.文明热情服务。依法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要求,在行政许可、环境监测、环境监管、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循各项政策要求及各类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办理时限要求,虚心接受质询,不推诿拖延,提高环保工作效能。
5.严格自我监督。绝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商办企业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间接赠送的各种礼物,无法拒收、退还的做到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及监察科报告、登记。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承诺之处,愿意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人(签字):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