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雪原

01-07 生活常识 投稿:沐若清辰
林海雪原

林海雪原,上演了一幕令黑龙江警方做梦也想不到的“无间道”。

1994年1月17日,临近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黑龙江省海林市的一些百姓都沉浸在准备过节的气氛中。17时许,海林市公安局跑来一个惶恐的女孩,她气喘吁吁地报案:她的家里发生了凶杀案,她的父亲海林市公安局交警队车管股股长王建民,以及自己姐姐、弟弟共4人被2名持枪犯罪嫌疑人杀死于家中,她侥幸逃脱了追杀。

这是一起特大杀人案!案情就是命令,海林市公安民警分路出击。在各主要路口堵截盘查形迹可疑之人。

同时,警方马上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案发现场一片血腥,屋内共发现四具尸体,其中王建民身中两枪。王建民的大女儿、三女儿和小儿子分别被杀死在两个房间内。警方还发现,大女儿身下还压着一个17个月大的男婴,但非常幸运的是没有受到伤害。


根据报案人,也就是王建民的二女儿回忆,下午快吃饭的时候,家里来了两个客人,和王建民在客厅交谈,她当时在厨房,突然听见几声枪响,探头一看,发现父亲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她急忙跑进卫生间,将门反锁。这时案犯听到声音,连忙跑过来拉门把手,但她是体校毕业的,直接从二楼跳了下来,跑到邻居家报了警。

警方在现场勘察时,在洗手间的墙面上,发现了大量的血手套印。令人兴奋地是,案犯为了拉开卫生间的门追杀二女儿,把卫生间门把都拉断了,法医在上面提取到了两枚宝贵的指纹。

技术人员又对现场遗留的弹壳也进行了弹道试验,这一试验马上有了惊人的发现!

原来,通过现场勘查及法医鉴定发现,王建民一家四口被杀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所涉及枪支中有1991年“4·22”案件中赵伟石被抢的“六四式”手枪及1993年“10·6”杀人案中丁国春被抢的手枪。

一起特大杀人案,又牵涉到两起杀警抢枪案,在案件中心的直接指挥下,海林市警方决定将“4·22”案件、“10·6”案件和“1·17”王建民被杀案件并案侦查,并把柴河、海林、牡丹江列为重点侦破对象区域。

但同时,该案件的发生,令牡丹江市的公检法乃至整个黑龙江警方都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那么原因是什么呢?

时间拉回到1991年4月22日,柴河林业公安局刑侦科负责人发现内勤民警赵伟石自4月19日以来无故不上班,即派人查找,至当日20时许,撬开赵某家门,发现赵伟石及其9岁女儿赵佳(化名)被杀死在家中。赵伟石佩带的“六四”式手枪亦被抢走。案发后,柴河林业公安局逐级上报。次日、省林业公安局及牡丹江林业地区公安局都派人赶到现场,勘察中提取了凶器2件(烟灰缸及绳索2条)和赵家地面砖上残缺穿袜足迹1枚等。同时发现赵佩带的“六四式”手枪一支、弹夹一个被抢。

经调查,了解到赵伟石夫妻不合,两人都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专案组怀疑犯罪分子是因奸情临时动意杀人,抢枪则是为了转移公安视线。经大量工作,收审了重大嫌疑人王卫光,王卫光交待了作案过程,但不交待枪支下落,后又推翻证词,案件前前后后折腾了两年多,王卫光被羁押了六百多天,始终未能进入诉讼程序。

此时赵伟石的配枪出现在现场,再联想到王卫光多次翻供的情况,警方明白是自己办了一起冤案!

王卫光之所以被冤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技术人员的失误造成的,王和赵伟石的妻子关系暧昧,又是赵家邻居,一开始就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认为,赵伟石和女儿头上的伤痕最大的长3.6厘米,最小的只有0.5厘米×0.9厘米,呈椭圆形,从现场发现了一个带血的烟灰缸,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是烟灰缸造成的,实际上烟灰缸无法造成这么小的伤痕,技术人员草率认定凶器,侦破人员就认定这是一起临时起意的杀人案,赵伟石配枪被抢只是案犯在迷惑警方视线。而王建民一家被杀后,警方再次重新勘查现场,发现了这一疑点,认定凶器是一把锤子,至此案件性质完全改变。

王卫光之所以被冤枉,还因为他知道一些现场的细节,但这是因为办案人员嘴不严,导致案情流传到社会上,王卫光听说后在受审时说了出来,导致警方怀疑他是凶手。

在审问中,警方又使用了一些“手段”,让王卫光成功招供,但他无论如何也交不出枪来,这才有了羁押六百天又无法进入诉讼阶段的闹剧。

而“10·6”案件也几乎是同样的情况,1993年10月6日,海林市石河乡派出所副所长丁国春夫妇被杀死在家中,丁国春佩带的“六四”式手枪被抢走,现场被破坏,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痕迹和线索。

据丁国春家属交代,当天案发后丁国春外甥侯某,女儿丁玲和丁国春女友郭某先后进入现场。警方检测发现,丁玲和郭某身上有铜离子,但属于散落状,而侯某的身上则呈现片状,并且量大,并且检测出有硫化锑,表明近期曾经激发过枪支,而丁国春正是被自己配枪射杀的,再加上侯某结婚需要钱,近期经济拮据,就怀疑他是真凶,但侯某无论如何交不出枪,警方将他羁押了一百多天,直到王建民一家被杀,他才被放出来。

柴河警方发现自己犯下如此大错后,痛定思痛,决心侦破这一系列特大杀人案,给受害者一个交代,也给自己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

自1994年1月18日,柴河林业公安局接到海林市公安局通报的“1·17”案件后,在、牡丹江市公安局、林业地区公安局的直接指挥下,全局上下紧急动员,迅速成立了“1·17”案件侦破分指挥部,由公安局长曹福绵任指挥,制定了侦破方案。

针对“1·17”案件幸存者王建民二女儿提供的线索,即两名男性,一胖一瘦,有结伙作案,年龄在25岁到45岁之间,柴河林业公安局于1月19日8时召开各科所队长会议,落实和牡丹江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安排调查摸排工作。广大公安民警在各企业内部、居民区逐委、逐户、逐单位、逐人地进行排查工作,排查的重点是25—45岁的人员,要求在这个年龄段的男性公民一个不漏地登记造册,摸底排查,到1月28日晚柴河林业公安局共排查在年龄段内的人员8030人,其中列为重点的有217人,经过夜以继日的工作,又排除209人。

1月24日,在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方案的部署,决定对25—45岁之间的男性在做好思想工作基础上全部取指纹进行排查,同时决定在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中也提取指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1·17”王建民案件有幸存者出逃报案,凶手来不及破坏杀人现场,留下了两枚指纹和其他痕迹物证。

而且,专案组还梳理了自1991年开始,牡丹江地区发生的其他未破大案,发现:

1993年4月19日张钦平一家五口被杀;

1993年5月12日童胜军和其同居女友被杀;

1993年10月22日张怀成夫妇被杀。

以上三起案子似乎和王建民、赵伟石和丁国春案件有相似之处:

1、受害者都和柴河有关,或者可以说,他们基本都来自柴河;

2、他们和柴禾市公安局的很多人员关系密切。

警方似乎从这一系列异常的案件中发现了案犯的蛛丝马迹。由省、地、市及牡市林业分局领导同志参加的破案总指挥部以及柴河、桦林两个分指挥部制定了侦破方案,派出了省厅刑侦处副处长闫自忠前来指挥破案,决定以柴河为主战场、海林、桦林为分战场,确认“五种对象”、“四个条件”,又以指纹为依据,开展大规模大声势的摸查。并且逐步扩大了摸排对象,对现有党政干部、公安政法民警也逐人进行调查,捺取指纹。

罪犯终于被惊动了!

1994年1月30日10时30分,指挥中心向海林及柴河警方通报了柴河籍犯罪嫌疑人王成岩因在辽宁省开源市持枪抢劫杀人被击毙,当地警方缴获的两支“六四”式手枪”,正是“4·22”和“10·6”案件中被抢走的那2支手枪。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成岩,42岁,原柴河贮木加工厂工人,1990年因犯涉嫌强奸被开除公职。

据辽宁警方通报,该犯罪嫌疑人持他人身份证于1月28日乘车从哈尔滨到大连,在沈大高速公路上,该人持枪威逼出租车司机载他到开源市,出租司机借口车要加油将他甩掉,后王流窜到开源市,又劫持一辆大客车索要钱财,因未达目的,王开枪将司机打死。因其拒捕,1月30日8时,在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的围歼下,王成岩被击毙。

柴河林业公安局接到通报后,立即对王成岩家进行监控,同时、市公安局的领导决定对王成岩家进行搜查并组织力量对王成岩的妻子和儿女进行讯问。经过搜查,公安民警提取了大量物证。

讯问工作却出现了大麻烦,王犯的妻子、儿子和一个8岁的女儿除说明王成岩是1月24日离家出走以外,别的一概不谈。最后,指挥部选准王的女儿作为突破口,当公安人员问王成岩12岁的女儿,王成岩平日和谁最好时,小女孩不加思索地答到:“和公安局的张叔叔”。她还证实1月17日晚,她爸爸很晚才回家,穿了一件警察大衣。王成岩9岁的儿子还对民警讲,“有一天晚上很晚了,张叔叔来我家送了一封信给妈妈”。

通过讯问,本案另一个重要犯罪嫌疑人露出了马脚,柴河林业公安局主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张泗维已构成重大嫌疑。平素里他和王成岩的私交甚好,这在公安局内外已是众所周知,通过之后的讯问,王成岩的妻子交代了更加详细的情况:张泗维曾在1月24日,王成岩出逃后给王家送了一封信,在此之前,张泗维还在王家给过王成岩子弹。

张泗维的暴露令柴河市公安局极为吃惊,要知道柴河市一直是本案的主战场,张泗维虽然是主管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但一直作为核心专案组成员,参与了所有的专案组会议。

警方煞费苦心想要抓到的罪犯,难道就一直隐藏在核心专案组人员之中吗?

1月31日,柴河林业公安局刑侦科长李春茂和4名刑警在办公室将张泗维依法滞留。在办公室,李春茂向张泗维提出三个问题,“第一,你和王成岩的关系好到什么程度?第二,你为什么要在王成岩出逃后给王家送信?第三,你为什么要给王成岩提供子弹,共多少颗?”

面对刑侦科长的3个问题,张泗维黝黑的脸庞没有什么表现。他承认送信的事实,但拒绝承认提供子弹的事实。身为公安局中层干部,在案发后,为犯身为公安局中层干部,在案发后,为犯罪嫌疑人送信,这本身就是违法。

当日15时,经指挥部同意,海林市公安局来人将犯罪嫌疑人张泗维、王成岩之妻陈某解往海林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时公安民警对张泗维的妻子李桂香和王成岩家进行了监控,还对王成岩和张泗维的关系人进行了排查。在对张泗维办公室搜查中,发现金戒指4枚,在对张泗维家的搜查中,缴获金项链2条。

此时的办公室内,张泗维仍然保持着冷静,他承认与王成岩是好朋友;在一起做过倒卖虎鞭的生意,至于其他的问题则一概避而不谈。他是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公安干部,任派出所民警时因工作出色立过三等功,还当过预审员,对审讯工作策略十分了解。 当时公安方面虽然获取了许多线索和情况,但还没有拿到直接证据,若张一口咬定搜查出来的物品是王成岩送给他的,审讯便会陷入僵局。

难题摆在了专案组面前,他们头次面对这样诡异的情况:

前天还在参与专案组核心会议的人,今天却成为他们的重点审查对象!

此时,省厅刑侦处副处长闫自忠挺身而出,组成了以他为核心的强有力的审讯班子,同时外围的证据也在紧锣密鼓的收集。

在刚开始审讯时,闫自忠并不急于进攻,而是闲聊,突然说了句:“其实王成岩并没有死,在辽宁医院抢救,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张泗维听完了这个话,其实是不信的,他是专案组成员,当时传达王成岩被击毙的消息时,他听得很清楚,但他担心的是那个时候是不是就怀疑他了,给的他就是假情报?张泗维这么一想,顿时就紧张起来了。

而闫自忠虚晃一枪后,依然继续旁敲侧击,因为此时他已经掌握了一个关键性证据,那就是张泗维姘头李秋艳交待的情况。原来,张泗维曾经通过李秋艳询问过丁国春的家庭住址,李秋艳被讯问后交待了曾经为张泗维画了一张图纸,描述了丁国春家的位置,而凑巧的是这张图还留在李秋艳手里。

当审讯持续了近十二个小时,张泗维已经是比较疲劳。闫自忠感觉火候差不多了,就诱使张泗维自己露出马脚:

“你去过丁国春家吗?”

“没有!”

“真的没有去过?”

“真的没有!我连他家在哪儿都不知道!”

“那你看看这张图是什么?这上面还有你标注出的丁国春家的位置!”

张泗维面对如此强有力的证据呆住了,闫自忠趁机猛攻,拿出搜查出的各种赃物,张泗维的防线彻底崩溃。

他对闫自忠说:“在公安局工作了十多年,预审侦查手段我全懂,你们也不用再费心了,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的。”

1994年2月18日,经过长达十八天的较量,张泗维供认了“1·17”、“4·22”等6起特大杀人案均是他和王成岩2人所为的犯罪事实,至此“4·22”等6起悬案一举告破。

自1991年4月22日至1994年1月17日,张泗维伙同王成岩共做案6起,杀死17人。

而他们疯狂杀人原因只是想获得金钱,但两名犯罪嫌疑人滥杀无辜,最终却只抢得现金3000余元,金首饰折合1万余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据张泗维交代,1991年4月19日杀害民警赵伟石,是他们犯罪的第一步,两人计划了一年多,认为赵某有枪、人老实、好对付,先抢枪,再进一步实施抢钱计划。

1991年4月22日20时左右,赵某家中只有他和9岁的女儿赵佳。张泗维和王成岩轻易地敲开了房门,赵伟石一句话还没说完,张泗维身后的王成岩便冲上前去,一锤将赵伟石打昏在地,又连砸几锤,怕其不死,张泗维拿出随身携带的尼龙绳和王成岩狠勒赵伟石颈部直至其停止呼吸。天真烂漫的小赵佳因在学校玩了一天很累,早已进入了梦乡。张王二人为不留活口,将熟睡中的小赵佳也残忍地勒死。抢走赵某的“六四”式手枪和50元钱。临走前,张泗维用面粉对杀人现场进行了破坏,处理掉留下的痕迹,并进行了一些伪装,以转移公安民警的视线。

杀死赵伟石后,张王二人蛰伏了两年多没有做案,这一段时间内张泗维表现得非常积极肯干,入了党,还当上了办公室副主任,但同时他又在寻找下一个做案目标。

1993年5月10日,张泗维到牡丹江办事,邂逅原柴河人童胜军拎着一个皮箱。张与之开玩笑:“箱里装的是啥玩意儿?”童胜军得意洋洋地说:“钱!全是钱!”这几个字使张泗维的神经高度兴奋,好大的一块肥肉!童胜军平时游手好闲,近几年搞了一些买卖,在牡丹江市里买了两间平房。不过他还没有富到有一皮箱钱的地步,其实他那皮箱里全是一些女式服装。张泗维回到柴河后,找到王成岩,将童胜军有一皮箱钱的信息告诉了王成岩,二人一拍即合,干!

1993年5月12口,张、王二人乘5时许的客车到了牡丹江,这时童胜军刚刚起床,出门买了1公斤豆腐,刚进门,张、王二人也跟进屋来。张泗维用手枪顶住童胜军的后腰,喝令他把钱交出来,童胜军傻眼了,“张主任,我哪有钱呐?我前几天全是吹牛皮,不信?你看,那一皮箱全是女式连衣裙。”一听这话,二人心中一凉,事到如此,张、王将童胜军打死后,把吓得早已不会说话的、童的女友也一并杀死。

1993年张泗维无意中从姘头李秋艳那里得知,10月6日下午有人要去丁国春家中送2万9千元钱,是托丁在海林给买房子的钱款。

张泗维、王成岩二人觉得这又是一个好机会。但由于二人不知道丁某家在哪住,于是让李秋艳画了一张丁国春家地形图,又让王成岩到海林市花了2个小时打听清楚后,二人于10月6日14时许来到丁国春家,没想到丁妻串休也在家中。张泗维用手枪逼住丁国春,王成岩则先将丁妻勒死。然后,抢下丁国春的手枪,当张泗维听丁国春说郭某一会儿就送钱来后,就用丁的手枪将其打死。

张、王二人处理完现场后,在丁的客厅里坐等送钱人。张、王二人在丁家等了半个多小时,还不见来人送钱。这时已经15时许,二人不敢久留,怕露马脚,遂逃离现场。郭某在二人走了20分钟后,怀揣2万9千元巨款来到丁家,由于时间的错位,张、王二人没有抢到这笔巨款,郭某也幸免于难。

柴河镇的张钦平,是一名建筑承包商,几年的光景便有了近60万元的财产。1993年4月7日,张王二人认为张钦平家会有很多现钱,把目标锁在了张某身上。

4月7日2时,王成岩骗开张钦平家门。进屋后张泗维用手枪逼住张某夫妇:“不许声张,拿10万元钱来!”张家夫妇苦笑了一下,“泗维兄弟,要钱还不好说,何必来这个,快收起家伙,明天我给你提10万不就行了,但现在一分钱也没有!”王成岩一看这架势,二话没说,照着张家夫妇的脑门就是两锤子,将张家夫妇打昏后,两人故伎重演,用尼龙绳将该夫妇勒死。

他们把大门反锁,从后面的小门溜走,走了10多米远,王成岩忽然想起后屋还有3个孩子在睡觉。于是他提出孩子也要整死。张泗维说:“他们不知道这事。”“那也不行,一个活的也不留!”王成岩恶狠狠地说。

于是,张王二人又返回张家,用锤子将张某14岁的女儿、12岁和9岁的儿子全部打死在睡梦中。处理完现场后,他们又消失在黑夜中。这回他们只弄到了1条金项链,2个金戒指,1副金耳环。

张、王制造的最后一起血案也就是王建民一家四口被杀的案件也是经过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的。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成岩发现了身为交警的王建民家庭比较富有,房子从外观上看装修得比较不错,他揣测这人既有钱,又有枪,抢他比较合算。与张泗维商量后,王成岩连续3天跟踪王建民,发现王建民家庭观念较强,工作期间经常回家看看,交警队离王建民家也就是10分钟的路程。最后二人选定1994年1月17日,张泗维值班的时间内做案。

原计划17日上午动手,没想到林业公安局来客人,中午,张泗维等陪客人吃饭,没能如愿。下午,张泗维借口喝多了,溜了出来,和王成岩乘坐七台河到哈尔滨的快车,15时50分来到海林,16时10分来到王家,叫开门后,张泗维对王某说,“我们找你办的那个事怎么样了。”一时间王建民愣住了,这时张泗维用手枪顶住王建民,让他交枪拿钱,王建民明白过来后与二人搏斗,由于王建民身材魁梧,张、王二人一看制服不了他,两支枪同时射击,王建民倒在血泊中。二人又将王某的大女儿、三女儿、小儿子当场打死,王的大女儿怀中抱的17个月男婴被压在身下幸免于难。

王某的二女儿从二楼上跳下,竟没有摔坏,她直奔派出所报案。张、王见有人逃脱,知道情况不好,二人来不及处理现场,遂仓惶逃走,坐上出租车,奔宁安县方向驶去,又绕道铁岭河,最后回到柴河。以制造假象,逃避追捕。

王建民案件发生后,王成岩想起自己的指纹留在现场,惶惶不可终日,而警方的排查越来越紧,他希望张泗维和他一同出逃。但狡猾的张泗维苦思冥想,提出让王成岩携带两只枪逃跑,最好在外面把枪打响,将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外地去。在王成岩离开前,张泗维跟他说道:“无论如何不能被捕,宁可被警方击毙也不能投降!”王成岩感念当初张泗维曾经帮助过他,回答道:“你放心,我绝不会活着被带回柴河的!”但二人虽然订立生死同盟,但最终仍然没有逃掉法律的制裁!

张泗维在其人生的旅途上,也曾留下闪光的足迹。

1981年,他调入公安局当通讯员,由于工作积极肯干,好学上进,1982年8月调入柴河派出所当内勤民警,因其勤奋,记忆力好,熟悉人口,百问不倒,而荣立三等功;1984年9月他又考上省警校,1986年9月警校毕业后,到公安局预审科当科员;1990年4月到办公室当秘书;1992年提升为副主任,而后入党。

据张泗维交代,早在上警校,他就深切地感到,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他曾经因为缺钱买吃的,几乎没办法支撑到警校毕业,被迫向别人借了十元钱渡过难关,从此立志要成为一个有钱人。

然而作为警察生活是比较清贫的,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他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富了起来,令他垂涎三尺,他开始钱迷心窍,心理失去了平衡,但过低的工资让他无法过上富裕奢侈的生活。

王成岩是一个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理过的人。1990年张泗维在办理王成岩强奸案时对他多有照顾王成岩很感激张泗维。

对金钱的崇拜使二人臭味相投。从那时起,他俩为了满足金钱的欲望,开始计划如何弄大钱。偷!弄不到太多的钱,不值得。要抢钱,抢富裕户或银行的钱,抢钱最好的武器就是枪,所以才有“4·22”案件的发生。自此,张泗维终于踏上了没有回头路的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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