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义——读窈窕好淑女《道义趋向的批判》(一)
在网络论坛上,像给传统媒体一样认真作文的人不多,新华论坛里的“窈窕好淑女”则是这“不多者”中最让我敬佩的一位。她的美文中,独特地深思品味生活、情感的文字居多。“淑女”本月26日晚9时发的《对美伊战争中道义趋向的批判》一文,尽情展示了这位非凡才女非情感的高度理性化的一面,对我这个长期阅读其文的热心读者来说,着实地有些意外之感。恰如Assiss网友回帖所云:“淑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真“让好多须眉汗颜啊!”
在淑女美人这篇大作中,有几个我最近比较乐于思考、谈论的问题。不是我想和这位大美人套近乎——我和她的见解真是具有惊人的相同之处。特在此劳累各位看官的眼球,让我大大地捧场一番吧。我想先说明一点:本贴所论是国家层面的问题,敬请某些网友不要神经脆弱触景生情,“于我心有戚戚焉”——轻易地就联想到一家一室和个人的破碎小事,哈哈。
(一)关于“道义”
“道义”二字,完全可以扩展为眼下全球的政治家、国际问题专家、社会活动家以及我等之流部分好事网民“玩弄”频率很高的“人道主义”一词。《辞海》解释“道义”是“道德和正义”。“道德”约束的是老百姓鸡毛蒜皮的社会关系,此不屑言。我在此要特别唠叨的是“正义”二字。
我敢肯定,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像这样有足够的资格来谈论“正义”话题,也许把外国所有谈论“正义”的典籍加起来,也没有中国“正义”典籍的万分之一。但是如果今天出来一个焚书坑儒的“秦始皇”,把中国所有的“正义”之书一把火烧掉,我想对我们今天的“正义”事业却不会产生根本影响。因为中国的“正义”君子们多是对统治者谈论“正义”之道,然而历史上却没有任何一个成功的统治集团是按照“正义”规范来管理国家和决策国是的。为什么?因为按照“正义”规范来进行国家管理的决策活动成本太高,没有效率可言,甚至会误国害民。“正义”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政治是一门艺术而非科学。不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就没有办法诠释清楚和说服别人,当然把是非判断强加于人那是另一回事了。如果大学和书斋里的教授们,非要把研究政治的学科当作政治科学(政治学),那么它也是所有科学中最不可信的科学,或者说是“伪科学”。
为什么“正义”是一个诠释不清楚的概念?
第一,作为认知主体的“人”是不自由的,他受到外和内两个方面的人为(主观)因素限制。就外在人为(主观)因素的限制来讲,人对客体的大部分知识来自别人,而“别人”的知识又来自“别人”。尤其在现代信息社会,人被淹没在强大的无处不在的传媒信息海洋里,绝大多数人根本找不着“靠岸的地方”,就像淑女文中所云:“与其说我是被战争困扰,倒不如说是被无休无止狂轰乱炸的战争消息所困扰。”每个人都被传媒信息左右而不得自由,而左右传媒的人也是不自由的,他还要受集团利益、政治立场以及各种经济社会厉害关系的影响。对一个具有全球性利害关系的事件,你看了十条信息后可能会说“不太明白”,但看了一百条甚至更多的信息之后,亦未必会了解其中的真相和玄机。因为你是通过别人的眼睛看世界,展现在你眼前的“信息世界”是经过“利害关系人”的“有色眼球”过滤了一遍甚至多遍的。当然,世界上也有一些拥有心灵自由并力争外在自由而客观报道战争事件的伟大记者,如罗伯特·卡帕之类,但这种人在一个世纪中能有几个或十几个就不错了。遗憾罗伯特·卡帕还是为新闻自由而死在了战场上,遗憾绝大多数有知识的读者、观众也并不一定知道这些伟大人物的名字,可见他们最终还是不自由的。如此而来,在这个你我无法摆脱的“信息世界”里,上当受骗是很平常的事情,世俗众生多是在被“上帝”授予特权的少数折腾高人所制造的信息骗局中,“不知”、“无知”地瞎折腾。
除了外在的人为因素限制,人还有内在的主观因素限制。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世界观、道德观、利益观、价值观,每个人都是戴有“心灵枷锁”的,由此导致对同一件事情会做出多元性的判断。即使同属一个利益集团的人,他们对同一事件“正义”与否的认知和判断也是会存在分歧的,如北约各国对美伊战争的判断就是这样。如果我们要求一个统治集团严格按照某个“正义”标准来做决策,那么它将会迟迟甚至永远做不出决策,从而延误国事。新中国在前三十年里,不是曾经按照“正义”、“阶级斗争”、“计划经济”、“国际主义”等等一整套成体系的规范标准来做决策吗?比如认为“计划经济”才是无产阶级的“正义事业”,结果把国民经济几乎弄到了崩溃边缘。由此可见,“正义”判断完全是一种“主观主义”的游戏,若用之于治国安邦,那是会祸国殃民的。幸好大多数统治者都不是傻瓜,在做大事、正事的时候,都把那些腐儒们的“正义”呼声置之脑后,从而免除了许多大患大难。
第二,从客观上讲,认知主体“人”的认知能力始终是极其有限的,即使展现在你眼前的事物全部都是真实信息,你也未必会全部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管一个人的天赋有多高、能力有多强、本事有多大,以及作为人脑延伸工具的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有多么发达,从而给人的认知能力开辟无限广阔的天地(其实计算机网络技术聚积的知识海洋使人更加茫然无知),人对某个事物的认识都始终是有限的,人没有办法穷尽某个事物的全部信息,也没有办法知道这个全部信息的边界在哪里。如我研究董仲舒思想已有十三年,但我不能确定已经获取了“董仲舒信息”的多少分之一,因为我不知道“董仲舒信息”的边界在哪里。如果我要写一篇研究董仲舒的论文,导师给我推荐五十本资料,说读完这些资料就可以或必须在某个时间之前动笔成文,那么这个“边界”是清楚的。但这是人为规定的边界,不是“董仲舒信息”的真实边界。因此我不能说这篇论文得出的结论就是真理。人们通过不同渠道,用自己视界极其有限的耳朵和眼睛,把不同的、或多或少的、真真假假的Information(信息)转化为自己的Knowledge(知识),必然会得出不同的、甚至大相径庭的结论,可谓“横看成岭侧成峰”,可谓“是非成败转头空”,可谓“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比如有人认为美国的布什总统是“战犯”,伊拉克的萨达姆总统是“英雄”;或者相反——这是根据他们自己十分有限的已知信息而得出的价值判断。再说我相信美伊战争的交战双方,在战场上绝对是有新闻管制的,甚至他们会充分发挥各自的权力和实力优势,来故意制造和利用新闻,从而诱导视众、听众、读者,左右民意,以利自己。如果媒体报道的战情信息全部是真实信息的话,那么只要其中任何一方的指挥官通过读报纸、看电视来指挥打仗,就会轻而易举地成为赢家了。然而如此,战争不就成了儿戏和笑话吗!因此海量的战争信息是鱼龙混杂、愚弄百姓的,由此可见受这些信息左右其“正义”观念和思想情绪的部分知识分子和广大平民百姓,是多么的可悲可怜。人性的最大弱点之一,就在于不喜欢细致考查已知信息的“多少”和“质量”,而同时乐于传谣,于是时间过去十百千年之后,历史才告诉后人,前辈们从前的举动所依据的信息,有许多是挂一漏万、荒唐无稽甚至谬误千里的。例如我们当年在“文革”之中,高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万岁!”、“打倒××!”、“打倒××!”等发自内心的口号,把喉咙都喊哑了,为什么?因为我们认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天底下最最“正义”的事业。可是时间仅仅过去二十余年,二十余年后的今天,十五岁的小孩子都知道,我们那时献身的“事业”真像一场儿戏啊!
人的认知能力处在上述两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之下,要对世界大事、国家大事做出“正义”与否的判断,是相当困难甚而不可能的。当然永远总是会有人要做出“正义”的是非判断。学者要做判断,他是幼稚的,然而他坚信自己的判断,为判断而判断。政治家要做判断,他是别有用心的,他对自己的判断可能是怀疑的、不信任的甚至是反对的,但他于心无愧;因为他的目的不在判断本身,判断只是一种工具,“目的”是在“正义”的工具之外,因此只要能达到“目的”,使用什么“工具”并不重要。老百姓要做判断,他是愚昧的,而且老百姓的判断常常要受到学者尤其政治家的左右。
为什么政治家常会把“真理”、“正义”这些词语挂在嘴上?他是如何作出“英明”决策和“正确”判断的呢?其实这个问题极其简单。那是因为他用权力的力量优势,制定了一个对自己的组织、集团、阶级、国家有利的思考边界、游戏规则和判断标准。因此可以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把认知、判断的思维活动当作“司法活动”和“体育运动”来进行,那么活动的结果确实是有个“正义是非”标准的,否则“竞技”活动就无法展开。而政治家正是把认知、判断的思维活动当作有秩序、有原则、有前提尤其有效率的机械活动来操作。
例如法院的判决书为什么被认为很“公正”,就是因为法律对人的社会关系、行为准则以及诉讼活动等,都作出了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的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比如对一个刑事案件的处理,如果根据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将调查取证和开庭审理无限期拖延下去,那么每次得到的调查结果都会被后续的信息(证据)给修改甚至推翻。因此为了保证“法治”的可行和效率,法律必须对这个诉讼活动作出有秩序、有原则、有前提的详细规定,一方面要求符合事实,另一方面要求符合程序,但如果某个结论符合事实而违背了程序,这个“真理”性的结论就要被无情抛弃。所以法律的首要功能是维持秩序(程序),而不是伸张正义(实体)。人类最优秀的智慧表现在社会管理活动中,就是把事情做到“恰到好处”或“适可而止”,这就需要制定规则。有很多优秀的知识分子到官场中去,却当不了一个“好官”,就是因为他用一种追求真知和钻研学问的无边界、无前提、无原则的思维方式,来操作行为的边界性和艺术性很强的政治活动。
如果法律能够规范思想,那么在同一个法律管辖下的思想领域,也会很容易得出一个相对的“正义”判断。但是任何法律都无法规范思想。法律只是干预思想的表达形式,而无法干预思想本身,如著作权法只规定保护作者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真正的学术不是从事“司法”活动,它是没有游戏规则的,因此学术无法给出“正义”的标准。喜欢对这个问题磨嘴皮的人,可以讨论它个百年、千年、万年,但最好不要妨碍和损害政治活动,或幼稚地要求国家管理者按照你的“正义”观去操作国事。
由于“公正”规范极难确断,因此这个问题在真正的学者手里,就被无情地交给历史或当代的御用文人去折腾。其实历史也只是巅来倒去地去图画“正义”之书——这个朝代的真理,在另一个朝代可能是谬误;这个历史学家当作真理来阐述的东西,另一个历史学家可能会当作谬误来批判。作为一个现实的“人”,我们无力自作多情、越俎代庖地去担当起这个“历史重任”。但政治家要承担这个“历史重任”,那是政治的需要。世界上最优秀的政治家,都是最会操纵“正义”概念和“正义”事业的杰出人物。作为“上帝”的优秀奴才和选民,“上帝”赋予了他们代表“天意”来制造人间规则的极大权力,和在此规则中制造信息骗局的超人智慧。
淑女说:“道义有时候是很脆弱的,也是需要基础的。人类世界的很多现象都是整个动物界生存状态的缩影,比如弱肉强食,这是个客观事实,是个大自然的最基本规律,并不是说我们使劲唾弃它一下、大声呼吁平等就能避免的。我们的道义标准总是忽视了生物的多样性,假设所有的动物都只是吃青草,然后再看到狼吃羊就替羊打抱不平,认为狼不道德,羊可怜,似乎正义总是站在羊的一边。口口声声认定伊拉克人民受欺负了,美国是强盗。人们总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总是下意识地认为在社会上处于劣势,就一定在道义上处于优势,但是很多时候这不一定是事实。”淑女说的非常好,人们总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而这种“认识误区”正是伟大的政治家们需要利用的基础资源。
相对的“道义”是有的。“相对道义”的标准是什么呢?淑女也说得很明白:“这个道义,该是吾国吾家的道义;这个文章,该是吾国吾家的文章。站在不同的立场,就有不同的道义和文章。布什若是把伊拉克的石油资源,都能通过这次战争牢牢把握在美国的手里,从而任由美国控制世界经济命脉,那他这个总统对于美国和美国人民来说就是优秀的,就是有功的,他这文章就算是满分了。伊拉克若是能在这次战争中奇迹般地挫败美国,那他就是更强大的虎更有本事的豹子,萨达姆就是不折不扣的振救民族危难的大英雄,他就代表了所有的道义标准。他们的形象是随着他们的成败而被历史定义的,绝不会因为无关紧要的外人的说法而改变。”淑女此段数语,乃是道破“天机”之论!
“道义”不仅是不真实、不现实、不可能的,有时也是很虚伪的。淑女继续说:“在这场看打架的热潮中,很多人表现出了对战争的牺牲品超呼异常的同情怜悯,表面看来似乎是人性善良的最直接表现了,仔细想想却远不是其所标榜的那么情操高尚。战争中受伤甚至丢了小命的孩子固然可怜值得同情,假设真的来一场认领战争孤儿的活动,这些人会不会再站出来?就在我们自己的国家,每个城市的周围都有无数生活处境非常艰难的孩子,说这些话的人中,又有多少人真正伸出了双手实际拉了他们一把?戳穿了这些同情很多都很虚伪,滥施同情的人,大概只有在其实很廉价的所谓同情中,找到一点暂时的伟岸感觉吧。”
淑女上述妙语,也是深穿人性卑劣之言。其实这种“虚伪”的人在我身边就有,并且每日地与我同床共枕。这几晚我夫人常说,她一想到央视频道上反复播放那伴着“哀乐”哭喊的、被美军炸弹夺去父母的小孩,就无法入眠。我说1992年我们在北京动物园门口,看到那个脸上长着“耳朵”的“怪人”坐地乞讨,你却把我捏着两元钱伸出去的“援助之手”无情地拽了回来;还有在兴义市街心花园看着那些黑乎乎、脏稀稀、光着屁股匍匐在地上乞讨的孩子,也没见你施舍过一分钱啊;还有我家乡农村几个亲戚的孩子,我们也是眼睁睁看着人家没衣服穿、吃着粗粮而且失学在家……夫人“实话实说”道:那是我们无能为力嘛!我说:呵呵,一个没有“实力”的人,也会把“同情”撒向天涯海角,真够浪漫和难能可贵的啊……不过我夫人乃是白丁出生、陋巷长大、学历低浅,不会像淑女所说的那些高贵文人那样,能在廉价的同情中找到一种“伟岸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