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女军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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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 1955年评授军衔的工作完成以后,总干部部于1956年2月1日向写出《评衔工作总结》报告,所附“评衔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之“已评定军衔的妇女干部职务与军衔级别对照统计表”显示,在全军军事行政和技术干部中,女性被授予准尉以上军衔者只有4665名,占当时准尉以上该类授衔人数的0.817%。这个比例极低,可用“寥若晨星”来形容。在这4000多名女性军官中,包括校官43名,其中大校1名、上校1名、中校7名、少校34名;尉官3874名,其中大尉143名、上尉283名、中尉797名、少尉2651名;准尉748名。按照的决定,从1960年开始,有些红军时期入伍的女同志陆续被收回部队,分配了军官职务的,授予军衔;不能工作的,恢复军队级别,由军队按离休干部供养。然而,抗日战争以后入伍,为军队建设同样贡献了力量的更多女同志,只能是遗憾地与军队永久地说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