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林金融暴雷,600亿庞氏骗局教给我们的投资教训!

12-31 生活常识 投稿:早茶月光
善林金融暴雷,600亿庞氏骗局教给我们的投资教训!


近几年金融行业有个现象,只有行业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就会算在P2P头上,比如:e租宝、钱宝网。


明明e租宝就是打着融资租赁的幌子,干着挂羊头买狗肉的纯诈骗勾当,而媒体却大幅报道说是P2P;人家钱宝网明明就是一庞氏骗局,出事的时候,也有人出来说是P2P,让庞氏骗局情何以堪!



确认过眼神,是背锅大侠无疑了!


本来因为整改验收的事情,整个行业就很敏感,又加上最近善林金融出事,一时间更是将网贷行业推向了风口浪尖,很多非善林金融的投资者都在后台问:


“善林金融出事了,P2P还能不能投了?”


“我投的XX平台还安全不?”


“........”


看的出来大家都很惊慌,唯恐踩雷。


但其实善林金融和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有着本质区别。


善林金融是一家财富管理公司,以线下理财起家,同时成立了多个线上、线下关联的平台,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善林系,覆盖的资金量巨大,不过资金的去向却一直是个迷。


之前就有媒体质疑善林金融涉嫌自融,资金大量流入到其董事长周伯云的个人账户和关联企业中。


来看一段对白感受一下:

图片来源知乎


刷POS机消费投资!!!投资人的钱直接打到周伯云的账号上,每月的回款和利息同样也是从他的个人账户汇出去,如此明目张胆,这不是自融不是资金池是什么?


而正规的P2P(Peer-to-peer),就是一个信息中介平台,有明确的资产端和理财端。


借钱人(可以是个人、企业)从P2P平台申请借款资格(拿房子、车子或信用等抵押借钱),平台审核后发布投资标的,投资人购买理财产品,标的满额后资金转入借钱人账户,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


平台业务信息披露透明的情况下是可以看到借款人的信息以及借款的用途,而善林金融它的资产端就十分不透明,很多投资人的钱都去向不明。


还有调查称,善林投资人的钱,被转移到周伯云所创立的北京高通盛融财富集团去投资实业了,如萍乡安源新能源汽车项目等,披着科技的外衣,干着骗人的买卖,把自己打扮成高回报率、高科技、热爱公益事业的高富帅,典型的披着羊皮的狼。


另外,据媒体报道,2017年10月,善林金融威海分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网贷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就展开相关业务被当地监管部门调查。



7大重点看过来


1、8人被捕


“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批准被执行逮捕。


2、“线上”、“线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线下1000余家门店


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基金君之前报道,善林金融以线下理财店起家,客户很多是大爷大妈,有大量的线下理财门店,资金去向一直成谜,近年来国家加大监管力度,善林金融开始砍掉线下门店,将业务转向线上,做网贷平台并争取备案等,不曾想到突然遭查处。)


4、超600亿元


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


5、骗来的钱供实控人任意使用


“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6、庞氏骗局:借新还旧、并无盈利能力


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


据此,“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一步,警方将全力查清案情,追缴涉案赃款,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7、投资人如何补救?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现正对此案开展全力侦查,将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的损失。请各地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两度遭罚,实控人官司缠身


事实上,善林金融长期负面缠身,曾两次遭受行政处罚,董事长实控人周伯云担任大股东的公司则已被最高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新闻配图


早在2015年7月13日,善林金融因“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处以罚款55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同年12月16日,善林金融又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场分局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公开更正,停止发布。


此外,善林金融还因其部分线下分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网贷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就开展相关业务被监管调查。


天眼查信息显示,善林金融实控人周伯云还曾从事房地产开发,于2006年注册了一个名叫”天津佳伦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公司,至今周伯云也是最大股东占股99.5%。


而这家房地产公司被官司缠身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主要原因是房子未完成无法交房以及拖欠工程款等,仅审理完结申请执行的就达到50多起。

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善林金融跟两年多以前倒下的e租宝类似,喜欢高调打广告,曾参与中国女排高级赞助商,在央视黄金段、各大卫视甚至纽约时代广场、伦敦希思罗机场投放广告,并参与发起各类公益活动。“积善成林”是周伯云常挂嘴边的人生格言。



媒体统计的近几年非法集资的特大案件


1、e租宝:581.75亿元


2015年12月18日,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遭到有关部门调查,随后,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被警方控制,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等罪行。在目前处非办召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相关材料进一步披露了这一案件的细节:e租宝总共涉及用户ID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其中约有15亿元被实际控制人丁宁用于赠予妻子、情人、员工及个人挥霍。


2、中晋系:400余亿元


2016年6月22日,据上海法院官网公布的消息,据公诉机关指控,中晋系母公司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太控股”)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达400余亿元,部分集资款被国太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消耗、挥霍,致使案发时未兑付本金达48亿余元。


3、钱宝:未兑付金额达300亿元


2017年12月26日,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来到南京公安局写下一纸声明,向警方投案自首,称自己“向投资人吸纳资金,如今无法兑付本金利息”;前两天,警方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钱宝网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持续“借新还旧”向社会公众大量非法吸收资金,截至案发,未兑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数额达300亿元。


4、泛亚:430亿元


由昆明市委、主办的昆明信息港发布的《关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通报(八)》显示,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


通报称,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兑付危机以来,云南省委一直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昆明市和省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昆明迅速组成专项工作组,全力开展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进展情况将适时予以通报。


数据显示,泛亚事件波及22万投资者,金额高达430亿元,影响巨大。泛亚事件是由该交易所旗下一款产品“日金宝”所引发的。该产品是一款资金随进随出、年化约13%、每日结息实时到账的项目,丰厚的收益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分散投资,避免踩雷


这次善林金融倒台,受波及的投资人肯定不少,这里提醒大家两点:


远离这种线下有大量门店的平台,因为资金流不好监控,风险太高。


在此附上线下四小龙:信和、恒昌、银谷、善林金融。


因此,为了避免投资理财踩雷,最好的方式还是得分散投资,这样才可能避免血本无归!而从哪几方面分散投资,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1、地域分散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性风险,可能会出现部分地区出问题的平台比较多,所以在投资过程中,挑选平台尽量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区域,以防相关政策带来的亏损。


2、时间分散


时间分散投资需要注意两点:


选择期限不同的标的产品;


P2P平台通常都会发布不同期限的借款标的,其中短期标资金回笼速度快,长期标收益相对较高,你们可以通过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长短期限配置。


比如,手里有几万闲置资金,可以拿部分投短期,拿部分投长期,这样投资就使资金具有周转优势。


但是,备案前还是建议大家尽量选择一些短期标的投资。


把投资时间错开


时间上的分散还可以将资金分成多份,第一天投一部分,过十来天再投资第二份,接着再投第三份资金,这样循环下去,类似之前介绍的十二存单法,待还款期限到后,就可以陆陆续续拿回好几笔资金。


一旦平台不幸出现风险,采用这种方法的投资者可能已经有一些投资到期并顺利提出本息,从而也就避免了大量资金停在平台上无法提出的困境。


3、利率上的分散投资


很多投资者在投资P2P时往往盲目追求高收益率,哪家平台高就投哪家,对一些稳健的低息平台嗤之以鼻,这样投资风险是非常高的。


所以碰到高利率的平台一定要格外地小心,即使决定投资也一定不能把自己的全部资金集中在这样的平台上,万一雷了,老婆本都没有了。


另外,关于投资P2P平台的利率分配,一般来说比较合理的布局是:高收益的占比20%左右,中等收益的占60%左右,低息平台占20%左右。


4、平台上的分散投资


原则: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把资金分散到不同的平台是P2P理财分散投资的第一步。


这里挑选平台不要局限于一种类型的平台,可以从企业质押贷、车贷、票据、供应链、消费金融等多个类型中挑选优质平台,在从这些优质的平台中进行分散投资,这样可以避免某一类型的平台爆发系统性风险,其他类型的平台不受影响,从而减少你的损失。


但很多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挑选的平台都是一个类型的,一旦爆发系统性风险,所有投资都不能幸免。


关于这一块,在互金整治期间,建议大家尽量选择资产稳定、合规性高、风控实力强的平台合理投资。


最后,每次有理财平台倒台,都会有一堆训练有素、身经百战的水军,想急切的从投资人身上再榨干点血汗,比如善林金融贴吧里的水军。



来自公安机关的温馨提示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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