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汇报

12-30 生活常识 投稿:良人未归
2016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转发 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8月3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调研小组,分别到涧西区、西工区、洛龙区、老城区、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嵩县等8个县区,通过召开县乡人大负责人、基层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同时,委托其他县(市)区开展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书面报告。根据调研小组及各县(市)区的调研情况,经整理汇总,认真研究,形成了我市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县乡人大基本情况

洛阳市辖区内共有15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个市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伊滨区人大工作)。共有县级3046人,其中,代表人数最少的为吉利区,有代表118人,代表人数最多的为伊川县,有代表266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9人,组成人员人数最少的汝阳县,有20人,人数最多的为伊川县,有27人。县级人大全部制定了议事规则,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人代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县级人大中有7个机关内设机构为“六委二室”,5个为“六委一室”,3个为“五委一室”,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一委一人”,办公室除主任1人外,配备2-3名工作人员。西工区、偃师市、孟津县、伊川县、栾川县等开通了人大网站,其他县区没有开通网站,也没有建立微博、微信等人大公众账号。

全市共有乡镇、街道办159个,其中,130个乡镇全部设有人大机构,29个街道办事处中有10个设有人大工作机构,全市共有乡镇级8742人;乡镇团人数不等,大多在10人左右,主席全部由乡镇兼任,有99个乡镇设一名专职副主席,19个乡镇为兼职副主席,目前尚有12个乡镇人大副主席配备不到位,有8个乡镇配备人大专职秘书。乡镇人大能够保证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有109个乡镇每年召开三次以上主席团会议。

二、县乡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县乡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意义。近年来,我市县乡人大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动新形势下基层人大工作不断探索创新、与时俱进,县乡人大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我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坚持每年听取一至两次人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和保证县乡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如,伊川县委2012年出台了《伊川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工作的意见》,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对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等提出具体要求,有力促进了人大工作提升。2013年,伊川县委召开了县委工作会议,出台《伊川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工作的意见》;宜阳县委印发《宜阳县委关于批转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县乡中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 的通知》,完善了代表工作机制,规范了代表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

县乡人大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委保持一致。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把党委的重要决策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实现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的统一。坚持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都及时向党委报告,取得党委的支持,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如,县(市)区人大在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前,都要就会议议程、日程安排等向党委汇报;各县(市)区每年初安排人大工作时,都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署,有重点的安排人大工作,并将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情况向党委报告。

(二)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实效。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狠抓工作落实,提升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县乡人大坚持把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谋划,精选议题,找准切入点、结合点,使各项工作始终与党委中心工作合拍共振。如,偃师市围绕市委“百项工程攻坚战”等工作,组织代表视察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各县(市)区人大紧密结合新《预算法》,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解预算、决算编制基本知识、组织代表视察督查等形式,加强预算编制审查,督促门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预算编制规范科学。针对债务风险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不佳等重大问题,有的县区制定了专门的预算审查工作制度。如,孟津县人大制定了审议意见反馈制度、门预算超收收入报告制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季度反馈汇报制度等,以制度规范预算决算监督工作,使预算审查监督逐步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

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全市15个县(市)区都建立了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表决制度。如,宜阳县规定,对专项工作报告表决为不满意的,半年后再次听取该报告,并进行表决,有力推动了“一府两院”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开展工作评议。全市各县(市)区人大都制定了工作评议办法,对开展工作评议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评议内容和方式、评议结果的运用等都做了详细规定,使开展工作评议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从2012年起,全市15个县(市)区已经对120多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如,孟津县从2012年起,连续三年对12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西工区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评议,有效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反映。三是开展专题询问。偃师市、宜阳县、孟津县等县区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题询问工作方案,组织常委会委员、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如,偃师市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专题询问,宜阳县围绕洛河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有效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广泛调研论证,充分发扬民主,依法科学做出决议决定,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措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为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更加科学,程序更加规范,县乡人大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每年年初,县乡人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专家学者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常委会会议、主席团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初选议题、时间安排、主办部门等,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台帐,为做好全年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突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重点。近年来,县乡人大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大多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即: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方面,如,2014年伊川县围绕六大领域、十大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嵩县围绕白云山开发及企业改制作出决议决定,使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和意志。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方面,如,汝阳县围绕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做出决议,督促县完善规划编制,狠抓规划落实,确保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在围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方面,如,2015年洛宁县做出《关于加快发挥产业集聚区优势和产业带动作用议案》的决议,为发挥产业集聚区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抓好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通过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组织代表视察、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如,汝阳县要求,县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督促改进工作,抓好落实。

(四)提升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我市县乡人大坚持按照宪法法律和、省委、市委要求,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服务机制,积极促进代表作用发挥。

提升代表素质。县乡人大坚持代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县乡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通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履职经验,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打好基础。如,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县乡镇、乡镇主席团成员等,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并对县、乡两级部分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培训。

落实好代表工作制度。加强代表联系,县乡人大采取接待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等方式,建立起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有机联系,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如,西工区开展了“进社区”活动,将全区172名,划分到2个乡7个办事处37个社区代表工作站,既加强了代表与选民联系,又为代表履职搭建了平台。深化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县乡人大都制定了加强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对经费保障、活动安排等作了具体规定,县乡人大共建立代表小组965个,代表活动室529个,为代表履职搭建了平台。如,宜阳县建立县级代表活动室18个,成立专业代表小组5个;新安县投入10万余元对代表活动室进行改造提升。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针对个别人当上代表后不履职、不作为现象,建立代表述职、代表履职档案等制度。如,伊川县制定的《伊川县执行职务暂行办法》,对开展代表述职、“终止代表资格”和“启动对代表的罢免建议案”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代表接受监督意识。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县乡人大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完善机制,明确职责,注重沟通协调,加强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如,吉利区人大制定实施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考核制度,从领导职责、组织管理、办理规范、代表满意度等方面,细化考核标准和责任目标,对承办单位进行评分排名,并予以公示,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增强了办理单位责任意识,提升了办理实效。

(五)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县乡人大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采取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发言和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提高被任命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考评工作成效,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如,伊川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伊川县人民代表大会任命人员监督测评办法》,要求被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年度述职卡,接受各级、社会各界的年度监督测评,客观、公正、公开地反映每位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乡人大工作还不够规范。县乡人大在开展重大事项决定、监督等工作中,存在制度机制不完善、监督重程序轻落实等问题,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新的监督方式运用不到位,缺乏监督后跟踪机制,难以保证监督实效。县级人大内设机构承担职责较多,人员少、工作量大,不利于工作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滞后,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办公经费没有制度保障,专职主席全部兼职乡镇其他工作,乡镇人大人代会形式化情况严重,活动较少。

(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人员编制少,特别是乡镇人大专职从事人大工作的人员更少,城市区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还比较薄弱,与新形势对人大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干部队伍结构不优,人员年龄老化严重、财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县乡人大干部交流力度小,人大工作者进取意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代表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乡镇素质偏低。个别人只为当代表而当代表,很少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务,存在不作为现象。代表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效果不佳,代表作用发挥不够,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还不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不到位、效果不够好,个别办理单位重视不够,敷衍塞责,代表“被满意”、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还较为普遍。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县乡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县乡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从经费、人员、机构等方面予以倾斜,特别是要针对乡镇人大这一薄弱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增加人员数量,保障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好县乡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制度。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相互学习交流,把握好自身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增强监督实效的新措施、新机制,有效解决监督工作重程序轻实效问题。注重发挥乡镇人大作用,鼓励、支持乡镇人大在现有工作条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人大会议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工作制度等,使乡镇人大工作更规范、更有效。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人大工作机构。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县乡人大干部编制,增加年轻干部和具备专业知识的干部比例,建立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相对合理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双向流动,适时选择一些优秀人大干部到位党委、等任职,选择一些其他干部到人大任职,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要加强干部培训,经常开展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四)省人大要进一步强化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基层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多批次、多形式的集中培训、外出考察、异地视察等代表活动,增强代表素质,提升履职能力。要围绕长期困扰基层人大工作的难题,通过深入调研、解剖麻雀,分析问题根源,从顶层设计上破解基层人大工作难题,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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