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忘记这些让你合法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减项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作纳税调减处理的项目
为了帮助企业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避免因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法理解不透而忽视部分纳税调减项目,给企业造成多缴税款的损失,笔者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减项目进行了梳理。
1、企业发生税法上的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如:分期收款销售收入、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收入、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会计核算与税收规定不同产生的差异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2、企业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会计核算与税收上的差异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3、企业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会计核算与税收上的差异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投资性房地产等,在资产负债日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时,应作纳税调减处理。投资性房地产能否调减,各地执行口径不一致.
5、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等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6、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7、调增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应该调减视同销售成本。
13、以前年度工资余额已作调增处理,企业本年度发放以前年度工资的余额部分,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8、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如果以前年度超标纳税调增,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考虑纳税调减因素,依法作纳税调减处理。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果以前年度超标纳税调增,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考虑纳税调减因素,依法作纳税调减处理。
10、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1、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12、投资转让、处置所得,会计收益大于税法收益或会计损失小于税法损失时,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13、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与税收规定摊销年限不同产生的纳税调减额。
14、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将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其结转的预售收入已按税收规定的预计利润率计算的预计利润,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15、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预售款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未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16、以前年度提取的各项减值准备已作纳税调增处理,本年度因价值恢复、资产转让、实际损失等原因转回时,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17、抵免应纳税额(而非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18、减免所得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19、境外已纳税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度的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20、企业以前年度符合弥补亏损的,在年终结账汇算清缴时应考虑弥补亏损因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21、以前年度发生的因未取得合法凭证已作纳税调增的应扣未扣、应计未计支出,待纳税人取得发票等合法凭证后,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以前年度发生的因漏计、少计等原因导致的应提未提折旧、少结转成本等应计未计支出,待纳税人发现后,也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22、由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不能清偿或不需清偿的部分,税法规定应并入所得征税,实际支付时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2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考虑纳税调减因素,依法作纳税调减处理。
24、其他需要作纳税调减的项目。
企业财务人员要想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全面、准确地处理纳税调减项目,减少企业多缴税款的税务风险,应当在平时的工作中就做好准备:设置备查簿,随时记录暂时性差异项目的发生与转回情况、每一纳税年度的纳税调整情况。这样做,既能减轻汇算清缴时的工作量,又能保证汇算清缴的全面、准确,还能更好地应对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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