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被自助餐厅拉黑,商家,他搞直播,吃虾用盆子装
“他每次来,我都要亏本几百块!”
“我觉得这个商家玩不起,难道我吃得多也是一种错么?”
近日,湖南长沙得康先生向感谢投诉,他因为吃得多而被韩大地自助餐厅拉黑,不允许他前去消费。
康先生说,自己第壹次去这家餐厅,因为选猪脚得事情双方便闹了不愉快。
就在康先生挑猪脚时,店内得工作人员制止了他,认为他这样挑拣之后,其他顾客就没法吃了。在工作人员提醒之后,康先生把一盆猪脚直接端上桌,并且全部吃完,猪脚大概有三斤多。
第三次光顾此店,康先生带上了自己得朋友,两人吃了七八斤得虾(带壳重量),把台面上得虾都吃光了。
第四次去消费,康先生把桌上得羊肉串全拿走后,工作人员竟直接对康先生表示“下次别来了”。
之后,康先生团购消费券再次进店,遭到了商家拒绝。
感谢前去采访,工作人员则表示:“我们老板说了,哪个接待他,哪个赔钱。”并且称与康先生一起来得朋友也不能进店消费。
店内得就餐须知明确标明了“尽情享用,请勿浪费”,康先生觉得很不满,认为店家歧视他们吃得多。
店家则表示,自己是私人企业,消费不起康先生得胃口。“光是豆奶他能喝二三十瓶!猪脚吃一盆、虾用盆子盛,我成本都会亏掉!”
店家还表示,康先生来一两次也可以,但他来了很多次,他们现在承受不起。
“搞感谢阅读本文!得人我们不接待!”谁知,采访过程中店家直接说出了这句话。
原来,康先生是一名美食主播,去自助餐消费时,会进行感谢阅读本文!。但他告诉感谢,自己并没有故意为了讨好观众而展示自己很能吃。对于店家得态度,康先生表示自己“肯定不接受”。
商家拒绝接待消费者得行为是否构成感谢对创作者的支持呢?
感谢采访到律师,律师表示,商家得行为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因此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得情况。华夏现行得法律,仅对部分关系到居民基本生活得合同主体设置了强制缔约义务。对于普通得交易主体,比如饭店、酒店,是没有设立限制得。
对此,有网友表示商家“玩不起”,支持消费者。
也有网友认为,做生意不容易,不能强买强卖。
你怎么看?
综合 | 芒果帮女郎、晨视频、网友评论
近日: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