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管理条例
1、遵守学校规范,维护校园安全。
(1)严禁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到校;不准携带铁条、钢管、钢球、木棒及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等危险物品到校。
(2)学生不得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栏杆边、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得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得在栏杆及窗户上探头或做危险性的事情;不得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不准嘻戏打闹,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3)不许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铁门;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4)上下楼梯应靠右行走;全校性的集合行动下楼梯时禁止向前推拥,禁止有意在楼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
(5) 校园内或教室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电闸、水闸线路开关、灭火器、监控探头,严禁乱摸,严禁故意损坏。发现有损坏现象的不要触摸,应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由学校派人修理。
(6)体育活动、实验课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许在校内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7)学生不准在校园内骑车。
(8)不具有走读条件的学生必须住在校内,住校外学生的安全由家庭及监护人予以督促和负责。
(9)禁止学生使用学校教室的电源插座充电,违者班主任一律收缴电池板。
2、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l)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要与机动车比快;横穿马路应观看左右车辆,确保安全后方能通过;自行车行驶时不要并排而行;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赛车;步行者应右行人行道。
(2)学生在校外严禁与不良分子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与人冲突、打架斗殴;不义气用事帮助别人做违法的事;不因小事鲁莽冲动而铸大错。
(3)学生严禁离家出走,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外留宿,不留别人在自己家过夜;不喝酒。
(4)严禁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进营业性网吧。
3、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
(1)严禁学生私自下河玩水,游泳,违者从重处理。
(2)严禁学生从事各种危险性活动,违者从重处理。
(3)同学间发生矛盾时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严禁因冲动而动刀、棒、石头之类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东西。
(4)学生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4、慎用家电煤气,保证居家安全。
(1)使用家用电器要按规定操作,发生故障不要乱拆乱动,以免触电。
(2)不要在家玩火;不要用火烧易爆物品;不要用火烧化学物品,以免释放有毒气体造成中毒;不得玩火、烧烤以免造成火灾。
(3)使用液化气做饭、洗澡时应注意保持室内气流通畅, 以免发生煤气中毒。
附:假期安全教育制度
1、不能单独去河、塘游泳、玩耍。
2、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电器开关,不在高压电线下面玩耍,不攀爬电杆。
3、不乱搞会产生火种的东西(如:煤气炉、火机、火柴等)。
4、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骑自行车到处乱窜,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5、探亲访友时注意安全和不能破坏农民的庄稼和瓜果,杜绝小偷小摸的行为。
6、不进游戏机室,不赌博,不受坏人的引诱,发现坏人坏事要举报。
7、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和开门,时刻提高自防、自保的意识。
8、雷雨季节,有雷电时不要躲在树下或电线下面,应躲到安全的地方。下雨时也不要在树下或电线下面避雨。
9、未经家长同意不要成群结队外出。外出时尽量乘坐公共汽车,乘车时不能把头、手伸出窗外,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
10、牢记家庭或家长的联络电话和火警119、报警110、抢救120等自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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